馮夢龍《壽寧待志》新探
1.《壽寧待志》的出版及受關注情況
《壽寧待志》刊于明末,竹紙印刷,不知確切地點,有人認為即刊行于壽寧任上之福建,是時壽寧所在的建州為全國主要的版刻中心之一,馮氏藉此優厚的條件,刊刻于此時不是沒有道理;也有的認為是寄回老家蘇州刊刻的;還有的認為和馮氏的其他許多著作一樣刻于日本,因為目前國內沒有找到相關版本,原刊本存于日本國會圖書館。據筆者綜合考察認為,《壽寧待志》應刻于壽寧任上,原因有三:其一,《<壽寧待志>小引》作于崇禎十年孟春,這年馮夢龍還在壽寧任上,文中充滿了“以待其時”、“以待其人”的語氣,所待者當然是壽寧之人,其中還特意對自己“亟亟乎《壽寧待志》之刻”做了解釋,而沒有把書寄回老家刊刻的交待;其二,建州有著優越的版刻條件,馮自不用千里迢迢寄回蘇州刊刻,再者說《壽寧待志》乃壽寧縣志,即使回蘇州刊刻還要寄回,豈不費事;其三,徐火勃《徐氏紅雨樓書目》卷二“史部”中載有《壽寧縣志》二卷,署名馮夢龍,應是《壽寧待志》之誤記,可見徐氏藏書中已有此書。綜上所述,《壽寧待志》實刻于壽寧任上期間的福建。
全書分上下兩卷,分裝四冊,字數在五萬左右。國內現有1983年陳煜奎據微縮膠卷校點交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壽寧待志》排印本,以及海峽文藝出版社所出版“馮夢龍叢書”中的《壽寧待志》等單行本;另有多種全集本,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的《馮夢龍全集》影印本,同年江蘇古籍出版社亦有《馮夢龍全集》排印本,還有2005年遠方出版社出版的《馮夢龍全集》排印本,2007年鳳凰出版社(原名江蘇古籍出版社)《馮夢龍全集》排印本等。
隨著《待志》的出版,在學界引起了較大的反響。其在馮夢龍研究及方志學領域都具有特殊的價值和意義。林英、陳煜奎所做的《<壽寧待志>前言》是較早論述《待志》相關內容的文章,其后學者又從馮夢龍在壽寧的善政角度對《待志》進行了較為具體的論述,其中的八首詩作也被視若珍寶。與此同時,臺灣學者馬幼恒在《馮夢龍與<壽寧待志>》一文中質疑該書的真實性,亦是一說。但這些文章的內容大多不是過于單一,就是流于通識性、推介性的介紹。下文基于以上不足,將對《待志》一書做更為深入全面的探討。
2.《壽寧待志》的體例及創新
編修方志,必須要依據一定的體例,體例是材料組織和分類的相對固定形式。方志體例是志書表現自身內容特有的,不同于其他著述方式的體制。它能夠貫徹修志宗旨,適應內容需要,使方志編纂更加條理化、系統化和規范化,具體體現在志書的門類、體裁、結構、文字表述等各方面。
“曷言乎待志?猶云未成乎志也。”這是馮夢龍自己對志名“待志”的解釋。他以一種“與其貿焉而成之,寧遜焉而待之”的謹慎態度編修這部縣志。在他看來,“一日有一日之聞見”,無論生命的個體還是皇皇宇宙都是在不斷地更迭變化之中,所以要“以待其時”;“一人有一人之才識”,個人的才能和識見都是有局限的,不能妄自稱大,所以修志要“以待其人”,不可草率為之,要通過幾代人的共同努力,才能把修志事業做到更好。在這里,我們看到了馮夢龍對于修志事業的謹慎和謙虛。他修志的目的也是明確的,認為“往不識無以信今,今不識何以喻后”。正是基于這樣一種對歷史負責的認識,他才以“略舊所存,詳舊所闕”作為修志的標準加以執行。《待志》有詳有略,著重敘述馮夢龍自己任上之事,是一部不可多得的既簡約又富有第一手史料價值的方志。
方志從所敘述的時間斷限考察,可分為通紀體和斷代體兩種。通紀體以一地建置之始或事物發端開始敘述,至志書擱筆之日為止,統合古今是此類志書的基本特征。而斷代體志書則仿照班固《漢書》等正史斷代史,只敘述一定時期內本地各方面情況的志書類型。《壽寧待志》即是一部斷代之志,其時間上限應是“舊志終于辛卯(萬歷十九年,即1591)”后的萬歷二十年。《待志》所錄從時間看也再沒有早于這個時間的,如《賦稅》只對“萬歷二十年后加裁之數詳著于后”;《官司》中知縣始于萬歷二十年前后在任的戴鏜,教諭始于林士超“繇舉人萬歷二十四年任”,訓導始于陳一鶴“繇歲貢萬歷二十年任”,典史始于霍廉“繇吏員萬歷二十三年任”等。下限則為馮夢龍任上之崇禎十年,除了有“小引”中的落款“崇禎十年春孟”為證外,《壽寧待志》卷上《香火》中尚載有“崇禎十年正月,余因馬仙宮僧徒不和,為之改門右偏,而左偏有屋料未成,系兇方不可建豎,余為移置于山川壇,”之事;《賦稅》一節“借扣”中亦有“崇禎十年,奉文為遵旨從長榷畫事,十年分生員優免再扣一年”;《勸誡》“耆民”中有名為繆澗三者于“崇禎十年春”馮夢龍任上所舉等。
斷代體方志一般以“續志”為名,所敘述的時間始于舊志斷修之后,止于續修時的地方情況。而馮夢龍修志以“待志”為名而不言“續志”,擺脫窠臼,確是一大亮點,包含了如上所述馮氏對人生宇宙的深刻認識和謙虛態度。續志在類目設置上大多沿襲前志門類及體制,但因《張志》、《戴志》皆淹沒無聞,所以不能斷定《待志》在這方面的因創是怎樣的。
《壽寧待志》的敘述整體上橫排門類,縱貫時間,遵循依類系事,事以類聚的原則。結構大體由“小引”、“正文”、“附舊志考誤”三部分構成。小引即該志序言,馮夢龍在小引中除了對取名“待志”做了解釋外,并闡發了自己的方志學見解。正文分上下兩卷,上卷包括疆域、城隘、縣治、學宮、香火、土田、戶口、升科、賦稅、恩典、積貯、兵壯、鋪遞、獄訟、鹽法、物產、風俗、歲時等十八目,下卷包括里役、都圖、官司、貢舉、坊表、勸誡、佛宇、祥瑞、災異、虎暴等十目。內容涉及地理、政治、經濟、教育、人物、軍事、交通、社會生活、宗教信仰、自然災害等多方面。但其中也多有缺略,比如沒有“藝文”類,馮夢龍自己的八首詩和文告、條陳沒有單獨一目,而是按照一事一附的原則,嵌于各篇之中。附舊志考誤所列六條,主要是針對《戴志》中存在的訛誤進行的增改,從中更可進一步看出馮夢龍修志的謹嚴態度。比如“西北到慶元界九十里”《戴志》訛作“政和一百里”,馮氏認為是“失于核實”,另外如“失于遺漏”,“失于筆誤”,“失于土授者,悉宜考正。”特別是對葉朝奏在修《戴志》時所表現出的“貢諛戴令,敘事中多稱功頌德之語”表示不滿,認為“殊乖志體”,“宜直載其事,稍刪贊美。”這也正是后來章學誠所提出的“志屬信史”的要求,即要求修志者具有史家的史學、史識、史才、史德,能夠秉筆直書,真實客觀地記載一地的情況,“茍于事實無關,雖班、揚述作,亦所不取”(章學誠《修志十議》)。
從志目結構考察,《待志》為平目體方志。早在晉朝時常璩的《華陽國志》即為平目體,因結構簡潔清晰,適合用于撰寫內容和字數都較少的志書。該體式宋元以前應用較為普遍,清中葉以后逐漸減少。就明朝方志修纂而言,成化至正德年間是明朝修志的蓬勃發展期,在以總設地理、田賦、建置、秩官、祠祀、人物、藝文諸志等類目下分細目為標志的綱目體發展迅速的同時,原有的平列建置沿革、疆域、城池、市鎮、戶口、徭役、科舉、風俗、文苑等的平目體也繼續發展。但到了嘉靖至萬歷時期,這一階段綱目體逐漸取代平目體而成為志書體例的主流。馮氏選擇平目體完全是基于壽寧偏僻山城,又為斷代之志,確實不需要結構龐雜的綱目體,只需平目體就能夠勾勒出此一段時間壽寧具體的縣情。再因為文獻莫征,資料匱乏的緣故,《待志》也并不是一部完整的志書,而是馮夢龍草創的與其任內政事有關的斷代之志。
(作者單位:浙江省桐鄉市現代實驗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