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書 二百二十五卷 宋 歐陽修 宋祁 撰
宋仁宗時(1032—1063),詔大臣宋綬講授唐史,仁宗認為《舊唐書》修撰不好,決定重修。慶歷四年(1044)賈昌朝倡議,五年五月正式開局修撰,到嘉祐五年(1060)完成,前后歷時約17年。列傳部分由宋祁撰修,紀、志、表部分由歐陽修負責。參與修撰的還有呂夏卿、宋敏求、劉羲叟、范縝、王疇等,其中不少是唐史專家,所以撰修官的陣營是很強大的。
《新唐書》的資料來源,除以《舊唐書》為底本外,搜取題材十分廣泛。據趙翼《廿二史札記·新唐書》載:“觀《新唐書·藝文志》所載唐代史事,無慮百數十種,皆五代修唐書時所未嘗見者。據以參考,自得為詳。又宋初績學之士,各據所見聞,別有撰述。”這一切對修唐書都提供了有用的資料。許多列傳中采用了小說、文集、碑志、逸史和政書等文獻。諸志在采用“舊書”各志資料之外,又有新的擴大。有關實錄、政書、逸史、文集、碑志以及小說等文獻,均在采摘之列。
《新唐書》比《舊唐書》增加的內容較多,大致如下:
(1)增表。《新唐書》增有《宰相表》、《方鎮表》、《宗室世系表》,為創新體例之作,具有工具書性質。
(2)增傳。馬端臨在《文獻通考》中指出,“新書”刪“舊書”61傳,增331傳。據趙翼《陔余叢考》統計,“新書”新增史事2000余條。此外,還增有卓行、奸臣等類目,為后世保留不少重要資料。
(3)增志。除增儀衛、選舉、兵志三志,系統保存了有關唐代儀衛、科舉及軍制資料外,《天文志》、《歷志》在篇幅上超過"舊書"三倍以上,記載唐代7種歷法,并保存了《大衍歷》的歷議(即歷法理論),十分珍貴。"新書"《藝文志》內容增加甚多,書增1200余種,文集500余家。"舊書"《食貨志》僅有上、下2卷,"新書"則增5卷,且"新書"《食貨志》的門目也更多、更細、更有條理,為研究者提供了許多新資料。
(4)增時。《新唐書》各志均普遍擴大了記敘時間范圍,囊括了有唐一代。"舊書"《地理志》斷至天寶十一年,"新書"則延至天祐唐亡之時。"舊書"《經籍志》止及開元時期,"新書"《藝文志》則下延晚唐。《食貨志》記述內容反映更為明顯,"新書"推遲了下限,增加了有關晚唐財政經濟紀事的內容。
(5)增《舊唐書》所無材料。自安史之亂以后,史料散失不少,穆宗以下又無官修實錄,所以宋祁為唐朝后期人物列傳,采用了不少小說、筆記、傳狀、碑志、家譜、野史等資料。同時,增加了不少唐代晚期人物的列傳。關于少數民族的種族、部落的記載,《新唐書》也比《舊唐書》多而且詳。
由于編撰時間持續太長,工作分散,兩位主要負責人的個人志趣愛好不同,又缺乏統一合校工作,因此《新唐書》存在不少問題,在頒行不久即引起不滿。吳縝寫了《新唐書糾謬》,在找出《新唐書》事實大量差錯的同時,并認為撰修者是“不知刊修之要而各徇私好”。
其問題主要有:
一、刪改《舊唐書》原文,減低文獻史料價值。《新唐書》編者崇尚“古文”,對駢文原著不顧歷史形成特點,而任意加以刪改或重寫。如《舊唐書·姜皎傳》載玄宗宣布其功勞的詔書,全用駢文,《新唐書》則譯為散文,看起來文筆流暢,實際上失去了歷史原貌。對比兩唐書《食貨志》,“舊書”具載,“新書”悉加刪改汰除者甚多。更有因刪削原文而失去重要內容者(如楊炎的《請行兩稅法奏》),給后人研究制造了很大的困難。
二、刪削具體數據,降低文獻史料的科學性。《新唐書》編者對一些具體數據,不問等差,選取首尾兩數,或任選兩數,以約數代替具體數據,很不科學。尤其是在《地理志》、《食貨志》中的戶口、財政、經濟數據,編者濫加刪削,留下了不準確的數據資料,是一個很大的缺陷。
三、年歷紊亂,查閱不便。如“建中元年罷酒稅”,據唐書《德宗紀》、《冊府元龜》卷五百零四記載,事在大歷十四年七月,明年正月改元建中,《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年號有誤。
由于《新唐書》歷宋、元、明至清初一直占有正統地位,一般人只讀《新唐書》而不讀《舊唐書》,所以《新唐書》宋以來的版本遠多于《舊唐書》,流傳的主要版本有:(1)南宋刻本4種,分別是十四行殘本,舊藏皕宋樓,現藏日本靜嘉文庫;同十四行元補版殘本,藏于北京圖書館;十六行殘本124卷,亦藏北京圖書館;建陽書坊魏仲立刻殘本,舊藏嘉業堂。(2)元刻本,明國子監根據元版修補印行。(3)明刻本3種,分別是成化年間(1465~1487)國子監刻本,萬歷年間(1573—1620)北京國子監二十一史本,明末毛晉汲古閣十七史本。(4)清刻本多種,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刻本,附宋董沖《唐書釋音》25卷。殿本又有各種翻刻本、影刻本、排印本、縮印本以及五局合刻本、開明二十五史本等。(5)商務印書館百衲本,以靜嘉堂本為主,配合“北圖”、“雙鑒樓”及“嘉業堂”藏本,保存了《新唐書》舊刻的真面目,勝于殿本。(6)中華書局標點本,1975年版,底本用百衲本。2000年,中華書局又推出了簡體橫排本。
后世對《新唐書》進行糾謬、辨證的著作頗多,舉其要者有:(1)吳縝《新唐書糾謬》,20卷,分20門,凡400余事,宋元祐四年(1089)成書,紹圣四年(1097)上于朝廷。(2)汪應辰《唐書列傳辨證》,20卷,專攻《新唐書》列傳缺點。(3)王若虛《新唐書辨》,3卷,見《滹南遺老集》。(4)陳黃中《新唐書刊誤》3卷。(5)佚名《新唐書證誤》(《稽瑞樓書目》注錄抄本一冊)。(6)羅振常《南監本新唐書斠義》1卷,1936年上海石印本。具體篇章考訂者更多,可參見《二十五史補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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