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光 主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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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隋唐五代起始于隋文帝楊堅開皇元年(公元581),終止于后周恭帝柴宗訓顯德七年(公元960),歷時379年。
開皇九年(公元589)隋滅陳,結束了南北對峙的局面,統一了中國。隋朝雖然歷時不長(581─681),但她"甲兵強銳,三十余年,風行萬里,威動殊俗"(《貞觀政要》卷1《論君道》),為繼起的唐朝奠定下強盛的基礎。隋唐是繼秦漢之后在我國封建社會建立起來的統一的多民族的強盛國家。唐朝從建立(公元618)到玄宗天寶十四年(公元755)一百三十多年間,是她的興盛期,也是我國封建社會前期發展的鼎盛期。她國勢強大,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文化成就輝煌。國內各民族尊唐太宗為天可汗,亞洲各國到唐朝來通好、經商、進行文化交流。貞觀之治、開元之治為封建社會政治清明的典范。
天寶十四年的安史之亂是唐朝由盛而衰的轉折點,在經濟和政治制度方面此后也發生了一系列變化,使我國封建社會由前期轉入后期。安史之亂雖然削弱了唐朝的國勢,但唐朝在經濟和文化方面仍然繼續有所發展,對亞洲各國的友好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也未間斷。
隋唐五代也是我國多民族發展的時期。北方的突厥、回紇,東北的渤海、契丹,西南的吐蕃、南詔先后建立了國家。他們和唐朝雖有時發生摩擦甚至以兵戎相見,但和平相處、經濟往來仍是主流。有的和唐王朝和親,有的幫助唐朝平定內亂,在友好往來中促進了各方社會文化的進步和統一的多民族國家的發展。在開發我國邊疆地區方面,各民族都作出了重要貢獻。
唐末王仙芝、黃巢領導的農民大起義雖然失敗了,但農民軍提出的"平均"旗號卻為宋代農民軍"均貧富"的要求開了先導,成為封建社會后期農民起義的一個特點。大起義為藩鎮軍閥所鎮壓,唐朝不久也為藩鎮軍閥朱溫所代替,開始了五代十國的分裂割據局面。
五代(公元907─960)歷時短暫,朝代更迭頻仍,是唐末藩鎮割據局面的延續。但在紛亂中孕育著統一的因素:北方經濟逐漸恢復,南方經濟繼續發展;到后周時,經過郭威(周太祖)和柴榮(周世宗)兩代對經濟和軍政的改革整頓,已具備了統一南北的條件和能力,為北宋的統一奠定了基礎。
以上是對本時期歷史輪廓的最簡單的勾劃。下面,就有關隋唐史的幾個一般性問題,概述一二。
一、隋唐社會繁榮昌盛的原因
隋唐,特別是唐代,是我國封建社會繁榮昌盛的時期。她國勢強盛,疆域遼闊,在經濟、文化、政治等方面都有一定特點和相當高的成就。明末清初學者顧炎武在其名著《日知錄》卷十二《館舍》條說:"予見天下州之為唐舊治者,其城郭必皆寬廣,街道必皆正直;廨舍之為唐舊創者,其基址必皆宏敞。宋以下所置,時彌近者則彌陋。"這從一個側面,說明了唐朝氣象的宏偉。
這一繁盛局面是怎么來的呢?
首先,隋朝的建立,結束了將近四百年的南北分裂局面,使中國繼秦漢以后,又出現了統一的隋唐帝國。在此以前,南方和北方的經濟已都相當發展,統一以后,南北的經濟聯系加強了,大運河的開鑿適應了南北經濟聯系的需要,更促進了南北經濟的聯系和交流。從隋朝的建立到唐代安史之亂(755年)以前的一百七十多年間,除了隋末幾年戰亂外,社會秩序基本上是穩定的,這就給了勞動人民一個休養生息、辛勤勞作、發生生產的機會,出現了歷史上艷稱的"開元盛世"。
其次,西晉末年,北方少數族匈奴人劉淵、劉聰、劉曜等滅了西晉,此后匈奴、羯、鮮卑、氐、羌各族在北方先后建立王朝,最后為鮮卑族的拓跋部所統一。這期間是少數族和漢族以及各少數族間矛盾斗爭激烈的時期,也是各民族逐漸融合的時期。這種對立統一的結果,使以漢族為主體的中華民族增添了新的成分,注入了新的血液,掃除了暮氣,增加了活力。隋唐繼承了這一成果。隋唐的王室都有少數民族的血統,如隋文帝楊堅的皇后獨孤氏是鮮卑人,其子楊廣即是胡漢混血兒。唐高祖李淵的母親也是獨孤氏,和楊堅的皇后是姊妹。李淵妻竇氏是竇毅之女,竇毅托言東漢竇章之后,東漢末章子亡奔匈奴,為部落大人,實際上是匈奴人,最低也是匈奴化的漢人。竇毅妻宇文氏系出匈奴,因此竇氏是匈奴,她所生的李世民自然也有胡人血統。李世民妻長孫氏是鮮卑人,唐高宗李治是她所生。因此,唐初三個皇帝都有少數族人血統。至于隋唐的文武大臣中出身少數族的人更不可以數計。陳寅恪先生說:"李唐一族之所以崛興,蓋取塞外野蠻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頹廢之軀,舊染既除,新機重啟,遂能別創空前之世局。"(《李唐氏族之推測后記》,載《金明館叢稿二編》第303頁)這是很有見地的話。
最后,是唐朝統治者采取的開放政策。如上所述,在隋唐以前的民族融合的基本上,加上唐朝前期統治者與少數族的血緣關系,因此,在民族關系上,他們采取了一視同仁的開放政策。唐太宗的一段話最為典型,他說:"自古皆貴中華,賤夷狄,朕獨愛之如一,故其種落畢依朕如父母。"(《通鑒》卷198,貞觀二十一年五月條)唐太宗這一思想不能僅看作是他個人的特質,而是他所處的時代的產物。對與唐為鄰的外國如東方的朝鮮、日本,西域的中亞各國(昭武九姓、波斯、阿拉伯、東羅馬)以及南亞各國(印度、尼泊爾、斯里蘭卡),唐政府和這些國家不僅有政治上的使節往來,和這些國家的人民也有經濟和文化上的交流。唐朝的國都長安不僅是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的中心,也是我國與各國經濟文化交流的中心。這里匯集著各國的使節、商人、留學生、僧侶、學者和藝術家。他們帶來了本族的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使唐代中國固有的文化更加豐富多彩,在音樂、舞蹈、繪畫、文學等方面更具特色,豐富了中國人民的精神生活。輝煌燦爛的唐代文化的形成固然有對前代文化的繼承和發展,但由開放局面引來的外來文化的影響也不容忽視。
唐朝統治者采取對外開放政策,也和唐朝國勢強盛、不怕外來勢力(包括政治、經濟和文化在內)的沖擊有關。在安史之亂以前,唐朝無疑是當時世界上國力強大、經濟繁榮、文化發達居于首列的國家。許多國家或為謀取政治、經濟上的利益,或為文化上的交流、宗教上的傳播,都派人到中國來,與中國結好、通商和學習中國的先進文化,這都增加了唐朝的聲威,因而受到容許和歡迎。
二、隋唐在封建社會發展階段上的地位
隋唐時期是中國封建社會繁榮昌盛的時期,也是封建社會由前期向后期發展的時期,從這個角度看,也可以說隋唐是封建社會發展階段上的過渡時期。
從封建社會的基礎土地制度看,隋及唐前期因襲的北魏以來的均田制,由于社會經濟的發展,土地兼并的盛行以國有土地的枯竭,已逐漸破壞,所謂"雖有此制,開元之際,天寶以來,法令馳壞,兼并之弊,有逾于漢成、哀之間。"(《通典》卷2《田制》)均田制雖不是平均分配土地,但對土地占有和土地買賣還有所限制,也就是封建國家對土地私有權的控制。均田制破壞后,土地買賣和土地兼并現象愈來愈嚴重,大土地所有制或地主田莊制遂代替了帶有一定國有性質的均田制。這是一個重大的變化。
與此相應的是兩稅代替了租庸調制。租庸調是均田制時期的賦稅制度,它以身丁為本,是一種以丁口為納稅對象的制度,意味著封建國家對農民人身的控制。兩稅法以資產為本,它以土地及其它資產為納稅對象,說明封建國家對農民的人身控制削弱了。
隋著均田制的破壞,建立在均田制基礎上的府兵制也隨之破壞而為募兵制所代替。從征調到召募,也說明封建國家對農民人身控制的削弱,雖然在某些時期,農民還不免為統治者強拉硬抓去充軍士,像杜甫在《石壕吏》詩中描述的那樣,但那已不是制度所規定的了。
階段關系也發生了變化。在魏晉南北朝時期,門閥士族占統治地位,農民(自耕農除外)是地主的蔭戶、佃客和部曲,沒有獨立的戶籍,所謂"客皆注家籍"(《隋書.食貨志》),處于依附奴役地位。隋唐時期,門閥士族的特權已不存在; 隨著大土地所有制的發展,失去土地的農民在地主田莊上作為佃耕的客戶,這種租佃關系下的農民,其身份是國家的良民,其對地主的人身依附關系較之魏晉南北朝時代已大為松弛。唐末王仙芝起義稱"天補平均大將軍",朦朧地表現出對財富分配平均的要求,這和前代以反暴政、反徭役為主要目標的農民起義口號已不相同,反映出土地兼并的激烈和人身依附關系的相對減輕。
上層建筑也相應地發生了一些變化,雖然它不是直接的而是曲折的反映經濟基礎的變化。如官制上隋及唐初的三省六部制自武后起逐漸為使職差遣制所代替,安史亂后,使職更為盛行,科舉取士也于此時為盛;軍事上的藩鎮割據現象;文學上的古文運動,傳奇小說的興起,近體詩(律詩)的普及,詞的興起;哲學思想上韓愈的建立儒家統治地位的道統學說等,都是在這個時期孕育、形成和逐漸發展的。這是一個繼往開來的時代:繼魏晉南北朝的余緒,開宋元明清的先河,因而是一個中國封建社會前期向后期過渡的時代。前輩史學家陳寅恪先生在《論韓愈》一文的結語說:"綜括言之,唐代之史可分前后兩期,前期結束南北朝相承之舊局面,后期開啟趙宋以降之新局面,關于政治社會經濟者如此,關于文化學術者亦莫不如此。退之者,唐代文化學術史上承先啟后轉舊為新關捩點之人物也。"(《金明館叢稿初編》296頁)可謂精辟的概括。
三、唐史的分期
如上所述,把唐代歷史分成兩個時期,這在學術界已是一致看法。但要確定兩期的分界線,即具體規定以哪一年為分期斷限,卻不容易,學術界似乎也沒有明確的說法。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一個社會的變動變化是相當長時期矛盾醞釀積累的結果,不是一朝一夕突然出現的。不過,為了便于說明,不妨提出兩個年代來作為標記:一個是唐玄宗天寶十四年(公元755)的安史之亂;一個是唐德宗建中元年(公元780)兩稅法的頒布。
安史之亂是唐朝由盛而衰的關鍵。在此以前,她國勢強盛,政局穩定,經濟繁榮,是唐朝的鼎盛時期。此后由于長達八年的戰亂消耗了國力,河朔藩鎮割據形成半獨立狀態,北方經濟遭受破壞,朝廷內部宦官擅權、朋黨交爭,開(元)天(寶)盛世已一去不返了。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政治事件。
兩稅法的頒布宣告了均田制與租庸調的徹底廢除,此后中國的土地制度和賦稅制度基本上沿襲兩稅法的模式而有所發展變化,奠定了中國封建社會后期的基本面貌,其影響至為巨大,是一個劃時代的經濟措施。
當然,這兩件大事都有內在的聯系,不是孤立的產物,因此也很難說哪一件更重要。只能說,一件的重要性在政治方面,一件的重要性在經濟方面。我們不妨把這25年作為一個整體的轉變時期看待。
以上的分期,是就唐代政治社會面貌的變化標準劃分的,也是當今唐史學界的公認的看法。這一分期法可稱為二分法。此外,還有四分法和三分法,也流行一時。介紹如下。
四分法是把唐朝分為初、盛、中、晚四期。初唐──高祖至睿宗;盛唐──玄宗至肅宗;中唐──代宗至文宗;晚唐──武宗至哀帝。這是元人楊士宏所著《唐音》一書中的劃分法。這是一部唐詩選集,作者把唐代詩人的詩按其生年分別納入這四個時期(李白、杜甫、韓愈三家詩未選入)。明人胡震享的《唐音癸簽》也這樣分,F代進唐代文學特別是講唐詩的也是這樣。因此,這一分期法應當知道。
三分法可舉范文瀾先生的《中國通史簡編》第三編的說法為代表。其中前期是唐高祖至玄宗開元二十九年(公元618─741);中期自玄宗天寶元年至憲宗元和十五年(公元742─820);后期自穆宗長慶元年至昭宣帝(即哀帝)天祐四年(公元821─807)。其劃分法是以"統治階級內部主要矛盾的存在和發展"為依據。前期的"主要矛盾是中央統治集團內部腐朽傾向和進步傾向的矛盾,由于進步傾向起主導作用,因而保持長期強盛狀態。"中期是"中央集權勢力和地方割據勢力的矛盾,中央集權勢力取得相對的勝利,因而基本上還能夠保持國家的統一。"后期是"中央統治集團內部宦官勢力和士族勢力的矛盾,由于宦官勢力占優勢,中央集權勢力愈趨于衰弱,又由于黃巢所率農民起義軍被擊敗,地方割據勢力成為唯一的力量,唐朝就此滅亡,中國又出現五代十國的大分裂局面。"這種劃分對于分析唐代政治史特別是統治階級內部斗爭史也有一定便利之處。
隋唐五代歷史內容豐富,中外學者的研究成果也頗為可觀。一大批青年學子希望跨入學術殿堂;治唐代文學的學者也希望盡快獲取唐史研究的成果與得失;一些文化學術界、新聞出版界的同仁也常常碰到自己未作深入研究的唐史領域,他們都需要一本學術史性質的備覽或參考書。如今,張國剛等同志組織唐史學界的專家、同仁編寫了這一部煌煌數十萬言的大書,將在一定程度上為研究者提供"按圖索驥"之便。不斷地總結學術研究的得失,是推動學術繁榮的重要途徑,本書雖然還不是一部完整的廿世紀唐史研究史,但無疑地會為人們總結近百年的唐史研究,提供一份有價值的參考資料。為此,我們應該感謝它的作者們。
1989年10月初稿
1996年8月補寫
16:21 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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