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10月,湖北省荊門市沙洋區四方鄉郭店村的一座戰國墓葬中,出土了一批楚文字竹簡。經過專家們的整理識別,楚簡圖版及釋文已于今年五月由文物出版社發行,書名叫做《郭店楚墓竹簡》。
據說墓曾被盜,竹簡亦曾殃及。劫馀竹簡804枚,出土時已散亂無序,可得13,000馀字,全部是學術著作。據考古家們根據墓葬型制及器物紋樣等推定,入葬年代當為戰國中期偏晚,約公元前300年上下;墓主屬士級貴族,很有可能便是殉葬耳杯銘文所稱的“東宮之師”,即楚國太子的老師。
整理後的竹簡可分為兩部份:道家著作和儒家著作。道家著作共兩種四篇,即《老子》三篇、《太一生水》[1]一篇;儒家著作十一種十四篇,計《緇衣》《魯穆公問子思》《窮達以時》《五行》《唐虞之道》《忠信之道》《成之聞之》《尊德義》《性自命出》《六德》各一篇,《語叢》四篇。其中《老子》和《五行》兩種,二十年前曾以帛書形式在湖南長沙馬王堆出土,內容大體相同。
近些年,大批學術性竹書出土的喜訊,已經聽到過不止一次。1972年,銀雀山兩座漢墓出土了近五千枚簡;1975年,云夢睡虎地一座秦墓出土了一千一百多枚。最有意思的是,仿佛是事先分了工似的,這三座墓的藏簡內容,居然各有側重,互不重復。其中,銀雀山主要是兵書,睡虎地主要藏法律,而這次的郭店,則是道儒兩家著作。前兩處的竹書加上一處馬王堆的帛書,曾經解決了學術史上的不少疑難問題;這次郭店的楚簡,雖說數量最少[2],若從學術史的角度來看,也許價值最高。因為,它填補了儒家學說史上的一段重大空白,還透露了一些儒道兩家在早期和平共處的信息;這些都是我們聞所未聞的。
我們知道,孔子提出了仁的學說。但是孔子并未曾回答為什么人能夠仁的難題?鬃右院,弟子們大體上分別從兩個方向來尋求答案:一些人從外部入手,說什么“一陰一陽之謂道,繼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形成了《易傳》那樣的宇宙論學派;另些人則從內部入手,相信人心人性天生具有善端,那就是子思、孟軻的心性論學派。這兩派盡管互有交叉,時有分合,但從孔子死后開始,一直綿延未絕,不斷以不同形式存在。
可是多年來,我們始終未能搞清楚孔子到孟子那一百來年的情況。因為相傳為曾子所作的《大學》和子思所作的《中庸》,不能貿然相信,此外又沒有別的材料可資利用。這種文獻不足的遺憾,直到郭店楚簡出現,方才得到緩解。
楚簡在孔子的“性相近”和孟子的性本善之間,提出了性自命出、命自天降、道始于情、情生于性、性由心取、教使心殊等等說法,為《中庸》所謂的“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命題的出場,做了充分的思想鋪墊,也就補足了孔孟之間所曾失落的心性之環。
孔孟之間,就儒學內部發展來說,還有一個明顯的差別是,孟子總是仁義并提,而孔子只是談仁。這批竹簡,也把這一過程給寫出了。
孔子的時候,儒學的各種道德范疇,其實也已齊備了?鬃訌娬{仁,是在企圖把一切道德規范都建立到真情上去,由真情來統帥;并無輕視其他規范的價值的意思。但是由於強調仁,難免導致疏忽其他范疇的作用。墨子學儒者之業,把仁愛推到極端而缺乏牽制手段,便是一例。在郭店竹書中,情況已有所改善,各種道德范疇普遍得到重視;最突出的證明便是論述五種德行的《五行》篇的存在。
除去仁義禮智圣這五種德行外,簡文中還涉及過許多其他德行,譬如《唐虞之道》篇的尊賢和禪讓,《忠信之道》篇的忠信,《語叢》篇的廉恥孝慈,等等。最有意思的是,這些德行,都被歸結到仁義,被看成是仁義的某種表現或存在。如:
孝,仁之冕也。禪,義之至也。
愛親忘賢,仁而未義也;尊賢遺親,義而未仁也[3]。
忠,仁之實也;信,義之期也[4]。
仁義,禮智之所由生也[5]。
人間關系最根本的形式是人我,人的情感最根本的因素是愛憎,它們表現而為道德,便是仁義。用仁義來統領一切德行,可以合理地安排人的一切關系和情感,而無偏頗之虞。所以后來孟子言必稱仁義,也就很自然了。
楚簡中有三篇形制不等的《老子》,內容分別見於今本,但總和不及今本五分之二。目前尚無力斷定原始《老子》是否這樣;也猜不出為什么竟會抄成三篇,抑或只是出于偶然。要回答這些問題,有待于進一步研究;如果有了意外發現,肯定成為學術界的頭號新聞。
初步看來,竹書《老子》的內容基本上與傳世本相似,除去編排上的差異以外。但就在這基本相似之馀的個別不同中,卻大有驚人之筆!例如《老子·甲》本一開頭時這樣說:
絕知棄辯,民利百倍;絕巧棄利,盜賊無有;絕為棄作,民復孝慈。
這段話相當于今本第十九章或馬王堆帛書本第六十三章,只有三個關鍵字不同。那就是:絕知棄辯,今本和帛書本均作“絕圣棄知”;絕為棄作,今本和帛書本均作“絕仁棄義”。
這三個關鍵字關系著儒道兩家的關系,馬虎不得。誰都知道,圣和仁義,都是儒家所推崇的德行,在同時出土的《五行》篇中,圣被描繪為“仁義禮智圣”五種德行的最高一行,仁義則是最基礎的兩行。棄絕此三者,意味著儒道兩家在價值觀方面的徹底對立,如我們一向所認為的那樣。令人驚訝的是,現在的竹書《老子》居然未曾棄絕這些,它所要棄絕的三者──辯、為、作,以及無爭議的另外三者,都是儒家也常鄙夷視之的。如果這里不是抄寫上有誤,那就是一個搖撼我們傳統知識的大信息!
為謹慎見,我們且仔細觀察一下“絕為棄作”這句話。
這句話在釋文本中原定為“絕偽棄詐”。竹簡上,“偽”字原作上為下心,它表示一種心態,為的心態或心態的為,即不是行為而是心為。注釋者定為“偽”字,雖在古義上與“為”字可通,在今義上卻易生誤會;不如干脆定成“為”字穩妥。至于“作”字,原系一個假借字,從虍從且從心。從虍從且這個字,見於《說文》,釋曰:“不柔不信,且(祖)聲(段玉裁注:昨何切)”。竹書加上一個“心”,表示這也是一種心態。校訂者在注釋中定此字為“詐”,作為假借,本無不可;但從文意考慮,便十分不安了。
因為,偽和詐,應該棄絕,本是不待言的道理。只是它和孝慈全無關系;宣稱“絕偽棄詐,民復孝慈”,似乎不像一位思想家的言論。而且,偽詐從無任何積極意義,從未有誰提倡過維護過;宣稱要棄絕它,跡近無的放矢。所以,這種解釋難以成立。
如果定它為“絕為棄作”,便一切通順了。蓋為和作,皆指人的有意作為,即非自然的行為,非真情的行為;這是道家所一貫反對的。而親子間最需要的是自然感情,也是真情最易流露的地方,所謂孝慈,應該是親子真感情的交流,而不容有半點造作。所以說,絕為棄作,民復孝慈。
而且,為、作并用,在《老子》中也有旁證。就在《老子·甲》第17簡,便有“萬物復作而弗始也,為而弗恃也”句。所以定這句話為“絕為棄作”,可能更符合原意一些。
有趣的是,在同時出土的儒家著作中,我們也可讀到為作與孝慈相關的話:
為孝,此非孝也;為弟,此非弟也[6]。
父孝子愛,非有為也[7]。
這不是絕為棄作,民復孝慈嗎?而且,不僅在孝慈方面絕為棄作,在這批儒書中,更有這樣的提法:
雖能其事,不能其心,不貴。求其心有為也,弗得之矣。人之不能以為也,可知也[8]。
這已是一般地反對有為了。不過在竹簡儒書中還未發現提倡無為的話。這些有同有異之處,大概便是當時儒道的界限所在。
我們無從確知“絕為棄作”改成“絕仁棄義”的時間和筆者,但敢肯定竹書上未寫絕仁棄義絕非筆誤者,并非惟恐天下不亂。除上述理由外,還有一條重要旁證。
在《語叢四》里,有一段大家好像熟知的話:
竊鉤者誅,竊邦者為諸侯。諸侯之門,義士之所存[9]。
說這段話好像熟知,蓋鑒于其中有一個詞為大家所不熟,那就是“義士”。我們知道類似的一段話出在《莊子》,其末句為“而仁義存焉”。仁義存焉的矛頭,是直接指向儒家去的;義士則不然,它指的是諸侯之門的那些雞鳴狗盜之徒,而這在當時是普遍的事實。
兩相比較,竹簡的義士句像是原始狀態,因為這四句話,誅侯為韻,門存為韻,其韻皆在句末,王引之早已指出。那么,《莊子》上的仁義存焉,顯然是後改了的;改動者未必便是莊周,時間也不必便在當時,但改動的事實表明,儒道的關系,不復開始那樣和平了。
注釋:
[1]楚簡除《五行》篇自帶篇名外,其他著作皆未標名。有三篇與傳世本《老子》某些章節相近,一篇與《禮記·緇衣》相似。其他無名者,已由整理者命名。
[2]盛傳被盜竹簡已由海外購回,存量較已出版者為多;目前正整理中。
[3]《唐虞之道》,第157頁
[4]《忠信之道》,第163頁
[5]《五行》,第150頁
[6]《語叢一》,第195頁
[7]《語叢三》,第209頁
[8]《性自命出》,第180頁
[9]《語叢四》,第217頁
《讀書》1998年9月
《國際儒學聯合會簡報》1998年6月28日,總第14期
《中國哲學》第二十輯“郭店楚簡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