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獲》雜志設(shè)立了“走近魯迅”專欄。我想,這是十分及時的。因為,直到今天,魯迅仍是中國現(xiàn)代作家中具有最大影響的一個,但他同時也是受歪曲、誣蔑、攻擊最甚的一個。為了不辜負(fù)魯迅留下的這份極其寶貴的文化遺產(chǎn),現(xiàn)在確是到了應(yīng)該“走近魯迅”的時候了。
深具諷刺意味的是:魯迅在晚年最贊美的幾個青年作家(包括文藝?yán)碚摷、翻譯家)從四十年代末期起就一個個遭受了滅頂之災(zāi);而也正是從四十年代末期起,“魯迅的方向就是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在中國廣大的土地上成了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則。
上述青年作家中,魯迅的贊賞表示得最為明白并且在當(dāng)時眾所周知的,是蕭軍、胡風(fēng)、馮雪峰、黃源、巴金。魯迅為蕭軍的《八月的鄉(xiāng)村》寫過序,說是“這書當(dāng)然不容于滿洲帝國,但我看也因此當(dāng)然不容于中華民國。這事情很快的就會得到實證。如果事實證明了我的推測并沒有錯,那也就證明了這是一部很好的書!保ā短镘娮鳌窗嗽碌泥l(xiāng)村〉序》)雖只寥寥數(shù)語,但在魯迅所公開贊揚過的現(xiàn)代中國的創(chuàng)作中,卻還沒有別的作品得到過這樣的高度評價。然而,大概是魯迅也沒有想到過的罷,最早“不容”此書的,卻是當(dāng)時的共產(chǎn)黨作家、后來青云直上的張春橋。魯迅為此特地寫了《三月的租界》一文以表示他的憤慨;但到1948年蕭軍卻終于被劃到了“反黨”的一方,《八月的鄉(xiāng)村》當(dāng)然也就根本不是什么“很好的書”了。而在蕭軍挨整的同一年,與晚年的魯迅關(guān)系密切、被魯迅贊為“鯁直”、“明明是有為的青年”的胡風(fēng)(《答徐懋庸并關(guān)于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問題》),也遭到了較為集中的批判,至1955年又進而被打成反革命,他的一大批朋友也成了“胡風(fēng)反革命集團”的成員,飽嘗苦難,甚或瘐死獄中。魯迅晚年的親密戰(zhàn)友馮雪峰(見許廣平《欣慰的紀(jì)念》)和被他贊為“向上的認(rèn)真的譯述者”的黃源(《答徐懋庸并關(guān)于抗日統(tǒng)一戰(zhàn)線問題》)則于1957年成了右派。只有被魯迅贊為“有熱情的有進步思想的作家,在屈指可數(shù)的好作家之列”的巴金(同上),在五十年代以來的歷次政治運動中說了一些違心的話,這才保全了下來,盡管也不免受到姚文元之流的批判;不過,到了無產(chǎn)階級文化大革命時期,還是落得個家破人亡。然而,到底不愧是受過魯迅贊美的作家,巴金晚年所寫的《隨想錄》實在是擲地作金石聲的好文章。
屈指數(shù)來,除了少數(shù)早逝的作家如蕭紅、白莽之外,魯迅晚年贊美過的青年作家從四十年代末期起直到“文革”期間,一個個在劫難逃。有時甚至連早逝的作家也難以幸免。例如,魯迅曾經(jīng)作序稱贊過的柔石烈士的《二月》,在被改編為電影劇本《早春二月》后,在六十年代初也成了“大毒草”。
因此,人們不得不產(chǎn)生疑問:從那些對于蕭軍、胡風(fēng)、馮雪峰、黃源、巴金等人的贊美中所體現(xiàn)的魯迅的好惡、愛憎、感情、認(rèn)識,是否顯示了魯迅精神?假如是的,那么,從四十年代末期起,當(dāng)“魯迅的方向”在中國廣大土地上成為“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時,為什么他們都成了“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敵人,以致或身入牢獄,或打入另冊?難道魯迅精神本身便是違背“中華民族新文化的方向”——“魯迅的方向”的么?但如蕭軍、胡風(fēng)等人并非新文化的敵人,在他們遭難之前確實是遵循魯迅的方向,在文化戰(zhàn)線上貢獻自己的力量的,那么,從四十年代末期起的他們的遭遇豈不同時意味著魯迅精神、魯迅方向正在遭受無情的踐踏?魯迅若地下有知,他的心豈不也在流血?盡管在那個漫長的時期里,在中國的土地上確實響徹了對魯迅的頌歌,還出現(xiàn)了許多把魯迅精神“闡釋”得符合當(dāng)時政治需要并進而宣揚其“偉大”的著作,其中最杰出的不消說是姚文元的精心巨著;但對照一下實際情況,只要稍微懂得一些魯迅的人就不難看出這正是對于魯迅最惡毒的歪曲、誣蔑和攻擊。
同樣有諷刺意味的是:在巴金、黃源、馮雪峰、蕭軍、胡風(fēng)依次獲得平反的同時,在文壇上卻又響起了“反對神化魯迅”的呼喊。原來,在這些人看來,魯迅在這么多年來不是在被作踐,卻是在被“神化”。本來,對于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人,“神化”也是一種作踐;但所謂“反對神化魯迅”也者,卻并不是在這種意義上使用“神化”一詞的,其原意不過是說前幾十年把魯迅“神化”得太偉大、正確、完美了,因而要反其道而行之。于是,魯迅就從遭受裹在“歌頌”的外衣下的惡毒歪曲、誣蔑、攻擊轉(zhuǎn)變?yōu)樵馐苤苯拥膼憾就崆⒄_蔑、攻擊。
在后一方面做得最出色的,是顧頡剛先生女公子顧潮的《歷劫終教志不灰——我的父親顧頡剛》(華東師范大學(xué)出版社1997年版)。這本書制造了太多的神話來吹捧顧頡剛先生,也有太多的對魯迅的誣陷。關(guān)于前者,我在發(fā)表于《鐘山》1998年10月號的《〈災(zāi)棗集〉序》中已略有涉及;至于后者,則只要看一看她把早已破產(chǎn)了的所謂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剽竊”鹽谷溫《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的謊言都重又搬了出來,就足可見其卑劣和無聊了。但此類伎倆不僅沒有遭到應(yīng)有的揭露,這部書——特別是其中誣陷魯迅的部分——時卻頗有走紅之勢。這種現(xiàn)象,我實在不知何以名之;但還是先欣賞一下顧潮女士的解數(shù)罷。
顧女士在書中說:“他(指顧頡剛!撸┱J(rèn)為:‘我一生中第一次碰到的大釘子是魯迅對我的過不去!ā蹲詡鳌罚┢鋵嵏赣H與魯迅的交往并不多,但為什么會成為魯迅筆下的陰謀家、不共戴天的仇敵?‘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此事還需從幾年前說起!保ā稓v劫終教志不灰》100頁)接著就以《北大宿怨》為小標(biāo)題,“說起”了好些頗能顯示顧潮女士品質(zhì)的事情,其中一條是:“魯迅作《中國小說史略》,以日本鹽谷溫《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為參考書,有的內(nèi)容是根據(jù)此書大意所作,然而并未加以注明。當(dāng)時有人認(rèn)為此種做法有抄襲之嫌,父親亦持此觀點,并與陳源談及,1926年初陳氏便在報刊上將此事公布出去。隨后魯迅于2月1日作《不是信》,說道:‘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jù)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jù)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癁榱诉@一件事,魯迅自然與父親亦結(jié)了怨。”(同書103頁)
如果是只看這一部書的讀者,一定會認(rèn)為顧頡剛、陳源揭露魯迅的這種“有抄襲之嫌”的“做法”乃是正常的和符合實際的學(xué)術(shù)批評,而魯迅在遭到揭露以后,雖不得不承認(rèn)鹽谷溫的著作是《中國小說史略》的參考書之一,但從此就與顧頡剛“結(jié)了怨”,并成為后來與顧頡剛“過不去”的主因之一,可見魯迅為人實在陰險卑鄙。至于魯迅《中國小說史略》到底是否出于“抄襲”,顧潮女士雖沒有正面回答,但在引用魯迅的答復(fù)之文時,只引了他的承認(rèn)以鹽谷溫書為參考書之一,而不引《不是信》在涉及此問題時的主要部分——對誣蔑他“抄襲”的無恥讕言所作的義正詞嚴(yán)的駁斥,因而不知此事原委的讀者自然會認(rèn)為魯迅在“抄襲”問題上已經(jīng)理屈詞窮,只好避而不答;于是《中國小說史略》之“抄襲”鹽谷溫書也就鐵案如山了。但如與實際情況對照一下,那么,顧潮女士的用心與手法就昭然若揭。
顧頡剛對陳源怎么說的,我輩不得而知,但既然顧潮說是顧頡剛“亦持此觀點,并與陳氏談及,1926年初陳氏便在報刊上將此事公布出去”,則陳氏不過是將顧頡剛與他“談及”的“此事”“公布出去”而已,并未添油加醋,因而陳氏所公布的與顧頡剛所“談”的,自必密合無間,F(xiàn)在讓我們來看看陳氏的“公布”與上引顧潮所說有多大的距離罷!
陳源在《現(xiàn)代評論》第二卷50期(1925年11月21日)以西瀅的筆名發(fā)表的《閑話》里說:“很不幸的,我們中國的批評家有時實在太宏博了!灾抡蟊镜膿扛`,他們倒往往視而不見。要舉個例么?還是不說吧,我實在不敢再開罪‘思想界的權(quán)威’!边@“思想界的權(quán)威”是指魯迅。1925年8月初,北京《民報》在《京報》、《晨報》上所刊登的廣告中,有“本報自八月五日起增加副刊一張,……并特約中國思想界之權(quán)威者魯迅……諸先生隨時為副刊撰著”之語?菑V告者與魯迅并不相識,但陳源卻為此而挖苦魯迅道:“不是有一個報館訪員稱我們?yōu)椤氖俊瘑?魯迅先生為了那名字幾乎笑掉了牙。可是后來某報天天鼓吹他是‘思想界的?quán)威者’他倒又不笑了!保ā段鳛]致志摩》,1926年1月30 日《晨報副刊》)可見他是確知有人在稱魯迅為“思想界的權(quán)威”,并把這作為攻擊魯迅的材料的;因而《閑話》中的“思想界的權(quán)威”一詞的矛頭所指,自為魯迅無疑。這同時也就是暗示讀者,魯迅在干著“整大本的摽竊”的勾當(dāng),只是他西瀅“不敢再開罪”這位“思想界的權(quán)威”——魯迅,因而不敢舉出書名而已。但過了大概兩個月左右,他終于圖窮而匕首見,在《西瀅致志摩》中直指魯迅說:“有一個學(xué)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他(指魯迅。——引者)老先生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可是他自己的《中國小說史略》,卻就是根據(jù)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里面的‘小說’一部分。其實拿人家的著述做你自己的藍本,本可以原諒,只要你在書中有那樣的聲明,可是魯迅先生就沒有那樣的聲明。在我們看來,你自己做了不正當(dāng)?shù)氖乱簿土T了,何苦再去挖苦一個可憐的學(xué)生,可是他還盡量的把人家刻薄!`鉤者誅,竊國者侯’,本是自古已有的道理!边@里雖然不再用“整大本的摽竊”這樣的字眼了(大概他已發(fā)現(xiàn)“摽竊”的“摽”字是寫了錯別字),但其所引用的“竊鉤”二語顯然是就“鈔了沫若的幾句詩”的學(xué)生與《中國小說史略》的作者魯迅相比較而言的,既然“鈔了沫若的幾句詩”只是“竊鉤”,而《中國小說史略》乃是“竊國”,倘非“整大本的摽竊”,又是什么?
所以,魯迅對此回答道:“這‘流言’早聽到過了;后來見于《閑話》,說是‘整大本的摽竊’,但不直指我,而同時有些人的口頭上,卻相傳是指我的《中國小說史略》。我相信陳源教授是一定會干這樣勾當(dāng)?shù)摹5炔恢该,我也就只回敬他一通罵街,這可實在不止‘侵犯了他一言半語’。這回說出來了:我的‘以小人之心’也沒有猜錯了‘君子之腹’。但那罪名卻改為‘做你自己的藍本’了,比先前輕得多,仿佛比自謙為‘一言半語’的‘冷箭’鈍了一點似的。鹽谷氏的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我的《小說史略》二十八篇的第二篇,是根據(jù)它的,還有論《紅樓夢》的幾點和一張‘賈氏系圖’,也是根據(jù)它的,但不過是大意,次序和意見就很不同。其他二十六篇,我都有我獨立的準(zhǔn)備,證據(jù)是和他的所說還時常相反。例如現(xiàn)有的漢人小說,他以為真,我以為假;唐人小說的分類他據(jù)森槐南,我卻用我法。六朝小說他據(jù)《漢魏叢書》,我據(jù)別本及自己的輯本,這工夫曾經(jīng)費去兩年多,稿本有十冊在這里;唐人小說他據(jù)謬誤最多的《唐人說薈》,我是用《太平廣記》的,此外還一本一本搜起來……。其余分量、取舍、考證的不同,尤難枚舉。自然,大致是不能不同的,例如他說漢后有唐,唐后有宋,我也這樣說,因為都以中國史實為‘藍本’。我無法‘捏造得新奇’,……”(《不是信》,《語絲》周刊65期,1926年2月8日;后收入《華蓋集續(xù)編》)兩相對照,就可知道陳源說《中國小說史略》是“整大本的摽竊”或“根據(jù)日本人鹽谷溫的《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里面的‘小說’一部分”,是一種怎樣卑劣的誣陷。而在魯迅作了這樣的說明以后,無論是陳源還是他的朋友,都沒有再拿出任何證據(jù)來加以否定。陳源也沒有聲明說《閑話》里的“整大本的摽竊”不是指魯迅《中國小說史略》。
順便提一下,魯迅在《不是信》中還隨手舉了一個例子,以進一步揭示陳源之流的卑劣:“但我還要對于‘一個學(xué)生鈔了沫若的幾句詩’這事說幾句話;‘罵得刻骨鏤心的痛快’的,似乎并不是我。因為我于詩向不留心,所以也沒有看過‘沫若的詩’,因此即更不知道別人的是否鈔襲。陳源教授的那些話,說得壞一點,就是‘捏造事實’,故意挑撥別人對我的惡感,真可以說發(fā)揮著他的真本領(lǐng)。”(同上)對此,陳源也無可辨白。
到了1935年,由于《中國小說史略》的日譯本的出版,魯迅在作于該年除夕至次日晨的《且介亭雜文二集·后記》中又提起了此事,說是“當(dāng)一九二六年時,陳源即西瀅教授,曾在北京公開對于我的人身攻擊,說我的這一部著作,是竊取鹽谷溫教授的《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里面的‘小說’一部分的;《閑話》里的所謂‘整大本的剽竊’,指的也是我,F(xiàn)在鹽谷教授的書早有中譯,我的也有了日譯,兩國的讀者,有目共見,有誰指出我的‘剽竊’來呢?嗚呼,‘男盜女娼’,是人間大可恥事,我負(fù)了十年‘剽竊’的惡名,現(xiàn)在總算可以卸下,并且將‘謊狗’的旗子,回敬自稱‘正人君子’的陳源教授,倘他無法洗刷,就只好插著生活,一直帶進墳?zāi)估锶チ恕!边@之后,無論是陳源還是他的朋友都未能為其誣陷魯迅剽竊鹽谷溫書一事進行“洗刷”;其略可為陳源解嘲的,是胡適于1936年底寫給蘇雪林后來并公開發(fā)表的一封信:“通伯先生(案即陳西瀅!撸┊(dāng)時誤信一個小人張鳳舉之言,說魯迅之小說史是抄襲鹽谷溫的,就使魯迅終身不忘此仇恨!現(xiàn)今鹽谷溫的文學(xué)史已由孫俍工譯出了,其書是未見我和魯迅之小說研究以前的作品,其考據(jù)部分淺陋可笑。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鹽谷一案,我們應(yīng)該為魯迅洗刷明白!保ㄒ浴逗m往來書信選》(中)339 頁)這雖然含有為陳源開脫的意思,但也不得不承認(rèn)陳源所說確是魯迅“剽竊”鹽谷溫《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而且把最早誣陷魯迅剽竊的人斥為“一個小人”。
現(xiàn)在,可以把事實真相與顧潮對此事所說的對照一下了。事實是:陳源公然誣陷魯迅《中國小說史略》是以鹽谷溫書為“藍本”的“整大本的摽竊”,經(jīng)魯迅在《不是信》中義正詞嚴(yán)地駁斥以后,陳源無詞以對,及至鹽谷溫書的中譯本和《中國小說史略》的日譯本分別在中、日兩國出版,真相更大白于天下,以致在魯迅說了“我負(fù)了十年‘剽竊’的惡名,現(xiàn)在總算可以卸下,并且將‘謊狗’的旗子,回敬自稱‘正人君子’的陳源教授,倘他無法洗刷,就只好插著生活,一直帶進墳?zāi)估锶チ恕边@樣分量很重的話以后,陳源仍然無法作答。連把陳源作為自己人的胡適(他在上引給蘇雪林的信中說“魯迅狺狺攻擊我們,其實何損于我們一絲一毫”,他的所謂“我們”中,是包括陳源在內(nèi)的),也只能在承認(rèn)“說魯迅抄鹽谷溫,真是萬分的冤枉”的同時,把最早造作謊言的責(zé)任推給張鳳舉。其意蓋若曰:“‘謊狗’的旗子”應(yīng)讓張鳳舉去背,“通伯先生”只是受蒙蔽而已。但在顧潮筆下,卻成了魯迅的“這種”“有抄襲之嫌”的“做法”,在遭到了陳源的“公布”后,魯迅在其《不是信》中只能承認(rèn)鹽谷溫書“確是我的參考書之一”;而且她還給讀者造成了這樣的一個印象:魯迅在其回答此事的《不是信》中對《中國小說史略》“有抄襲之嫌”一節(jié)毫不涉及。于是在不明內(nèi)情的讀者心中自然輕易地坐實了魯迅的“抄襲”。這真是令人不勝欽佩的巧妙手法,也確實不愧于此書的標(biāo)題《歷劫終教志不灰》。——從上引顧潮女士的敘述中,可知陳源的公然宣言《中國小說史略》為“整大本的摽竊”,原是在顧頡剛與他“談及”后才“公布出去”的,可見這一惡毒誣陷魯迅“剽竊”的勾當(dāng),實是顧頡剛在幕后策動、陳源在臺前表演的;可惜有志難遂,這場丑劇最后落得個陳源終身背著“‘謊狗’的旗子”而落幕,F(xiàn)在,顧頡剛、陳源的這個惡毒誣蔑魯迅之志,終于在二十世紀(jì)的九十年代由顧頡剛女公子顧潮實現(xiàn)了:輕巧地給魯迅戴上了“抄襲”的帽子,并且把顧頡剛、陳源當(dāng)時合演的狼狽收場的丑劇轉(zhuǎn)化為輝煌的勝利?梢婎欘R剛的這種誣陷之志確實“歷劫不灰”。而且,顧潮女士的這種勾當(dāng),似乎至今尚未得到應(yīng)有的揭露,這又意味著:比起十九世紀(jì)二十年代來,我們的時代更是誣陷魯迅的絕妙時機。
在這里再補充一點:在顧潮的上述戲法中,還巧妙地利用了今天與當(dāng)時的某種觀念差異。在今天的注重學(xué)術(shù)規(guī)范的人(可惜這樣的人還不是很多)看來,以別人的著作為參考書,而且還有所吸取,自然應(yīng)該注明;但在魯迅寫作《中國小說史略》的時代,中國學(xué)者還沒有養(yǎng)成這樣的習(xí)慣,特別是大學(xué)歷史教材性質(zhì)的著作,不注明參考書是被認(rèn)為正常的事。換言之,魯迅的《中國小說史略》不注參考書,在當(dāng)時是不會被認(rèn)為“有抄襲的嫌疑”的。證據(jù)是:在魯迅的《不是信》中公布了鹽谷溫書確是其“參考書之一”等情況后,無論陳源、顧頡剛還是他們的朋友都沒有人再站出來說:“你在《中國小說史略》中沒有注明這一點,就是有抄襲的嫌疑!”因為倘要這樣做,那就無異自投羅網(wǎng);從胡適算起,誰都不能幸免。就說顧頡剛罷,他那些在二十年代發(fā)表的古史考證文章,有些在日本早就有了類似的說法。例如,白鳥庫吉早就著文考證堯、舜、禹并無其人,而且這種見解至遲在1916年左右已深入到了日本的高級中學(xué)(參見日本倉石武四郎《中國文學(xué)講話》第一篇《神話的世界》)。他哪敢去追究注不注參考書的問題?所以,顧頡剛、陳源的誣陷魯迅“剽竊”,所用的絕不會是“魯迅作《中國小說史略》,以日本鹽谷溫《支那文學(xué)概論講話》為參考書”,“然而并未加以注明”,“此種做法有抄襲之嫌”一類的話語。
然而“智者千慮,終有一失”,顧潮女士的上述表演卻不免辜負(fù)了胡適的苦心。老實說罷,我對胡適把張鳳舉作為誣蔑魯迅“剽竊”的始作俑者是頗為懷疑的:因為此說并無旁證,張鳳舉又是與魯迅關(guān)系較為密切、很受魯迅稱贊(注:魯迅于1921年8月25 日致周作人的信中曾說“此人(指張鳳舉——引者)非常之好,神經(jīng)分明”。見《魯迅全集》(人民文學(xué)出版社1982年版)11卷391頁),而與陳源并無什么交往的人,他沒有理由和可能去向陳源造魯迅的謠言,F(xiàn)經(jīng)顧潮證實,向陳源去說《中國小說史略》“抄襲”而致陳源“公布出去”的,原來是顧頡剛。那就合情合理了。大概胡適看到誣陷魯迅“剽竊”的事已弄得灰頭土臉,不愿再把顧頡剛牽涉進去了,所以把張鳳舉來頂缸。不料現(xiàn)在顧潮女士認(rèn)為時機已到,又把顧頡剛在此事中扮演的角色說了出來。
話說遠(yuǎn)了?傊,從這一個小小的例子,就可以知道魯迅在今天是在怎樣被任意歪曲、誣蔑和攻擊!所以,提倡“走近魯迅”,實在已是刻不容緩的事。因為只有“走近”了魯迅,才能真正認(rèn)清魯迅的價值所在,才不致為裹在“歌頌”的外衣下的對魯迅的歪曲、誣蔑和攻擊所迷惑,也不致為赤裸裸的對魯迅的歪曲、誣蔑和攻擊所吸引。至于說“走近魯迅”的提法會導(dǎo)致對魯迅的貶低,那更是匪夷所思。就從本世紀(jì)的八十年代算起罷,在攻擊和誣陷魯迅方面,在大陸上出版的書沒有一部是能望顧潮女士《歷劫終教志不灰——我的父親顧頡剛》的項背的,但這難道是“走近魯迅”專欄引出來的嗎?
在我看來,“走近魯迅”專欄中發(fā)表的今人的文章,除了王朔先生的一篇再一次顯示了他的“無知者無畏”的特色和馮驥才先生的意見是我所不敢茍同的以外,大抵都有益于抉發(fā)魯迅的偉大。而且,就是王、馮二位之作,也都坦陳所見,與陰謀誣陷魯迅者不屬于一個檔次,有什么不能發(fā)表的呢?我所害怕的,倒是在研究所謂“大師”級的人物的領(lǐng)域內(nèi)設(shè)立禁區(qū)——在1931年末,《中學(xué)生》雜志社向魯迅提出一個問題:“假如先生面前站著一個中學(xué)生”,“(先生)將對他講怎樣的話,作努力的方針?”魯迅回答道:“請先生也許我回問你一句,就是:我們現(xiàn)在有言論的自由么?假如先生說‘不’,那么我知道一定也不會怪我不作聲的。假如先生竟以‘面前站著一個中學(xué)生’之名,一定要逼我說一點,那么,我說:第一步要努力爭取言論的自由!保ㄔd1932年1月1日《中學(xué)生》新年號,后收入《二心集》)我想,這是今天的一切自命為擁護魯迅者所應(yīng)永遠(yuǎn)記取的。
最后,向《收獲》編輯部提一個要求:拙作倘能發(fā)表,希望不要作任何刪改。因為,在有報刊(不是《收獲》)要求發(fā)表顧潮女士的那些涉及魯迅的文章時,她曾提出一個條件:不準(zhǔn)刪改。她的條件得到了滿足。我想,在今天而保衛(wèi)魯迅,應(yīng)該與誣蔑魯迅獲得同樣的權(quán)利。
原刊《收獲》2000年05期 第78~83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