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年前,我是風流帥——蘇軾的浪漫兼論“春娘換馬”
許多人都讀過蘇軾的《江城子》,被“十年生死兩茫茫”感動,知道蘇軾是很重視夫妻感情的文人。但是,不必否認,蘇軾也愛女色,朝云本是杭州的歌妓,是他在杭州任上買下來侍候他老人家的,后來納為小妾。他的生活里也幾乎離不開女人,客人來訪,朋友飲宴,他都會招妓歌舞;偶爾也會與朋友出門游冶章臺,高興起來,為歌妓們寫詩填詞、紀念冊上留言;逢場作戲,忘了老婆,愉快地愛一次。
蘇軾在私生活上并不很檢點,有時甚至比較放蕩。除開了“男女之間,大欲存焉”的原因外,長期漂泊異鄉(xiāng)也是一個因素。政治上郁郁不得志,只好在女人身上釋放。那些妓女姣美的容顏和超群的才藝往往會感染了他。所以,他面對女色,總興致盎然,盡情地歡樂,尤其喜歡嫖妓。如果在今天,早就被紀檢委“雙規(guī)”了。
宋人王明清在他的《揮塵錄》有這樣一段記載:
姚舜明庭輝知杭州,有老姥自言故娼也,及事東坡先生,云:公春時每遇休暇,必約客湖上,早食于山水佳處。飯畢,每客一舟,令隊長一人,各領數妓任其所適。晡后鳴鑼以集,復會圣湖樓,或竹閣之類,極歡而罷。至一二鼓夜市猶未散,列燭以歸,城中士女云集,夾道以觀千騎騎過,實一時盛事也。
東坡在擔任杭州知州的時候,公務之暇,往往帶著妓女,邀朋結侶,出去在西湖上泛舟玩兒。早餐總是在山水最宜人的地方舉行,大家一起享用。吃完后,每個客人坐一條船,若干條小舟組成一個船隊,任命其中一個人當隊長,憑他挑選,帶上幾個歌妓,然后一起暢游山水,恣意取樂。下午玩累了以后,就鳴鑼集中,重新聚集在圣湖樓或竹閣之類的高檔餐廳,先喝茶聊天,到晚上再一次盡情痛飲。一二更天了,夜市還沒有散場,這隊人馬就浩浩蕩蕩回去,妓女們高舉巨燭,挺驕傲的走在隊伍前列。杭州城里士女云集,夾道觀看這千騎長龍,緩緩過去。“至一二鼓夜市猶未散,列燭以歸,城中士女云集,夾道以觀千騎騎過”,這是多么大的規(guī)模啊!
當然,我們都知道,宋代,男人縱酒狎妓是普通現象,即使“先憂后樂”的范仲淹老先生有時也攜妓出游,胸襟不如他的蘇軾更不能例外。但是在宋代文人里,如蘇軾在杭州時那樣游玩的規(guī)模是絕無僅有的。
東坡在晚年時回憶這段歡樂時光,心里還挺得意的。有《蝶戀花》一詞為證:
別酒勸君君一醉。
清潤潘郎,又是何郎婿。
記取釵頭新利市。莫將分付東鄰子。
回首長安佳麗地。
三十年前,我是風流帥。
為向青樓尋舊事。花枝缺處余名字。
這首詞是在送潘大臨(以“滿城風雨近重陽”這句詩出名的詩人)的酒會上寫給小潘的(潘比他年紀小),他似乎有些倚老賣老,對往昔挾妓女醉歌的淫褻生活毫不忌諱,公然對潘大臨“戲說”這類往事,而且說得唾沫四濺,眉飛色舞。可見東坡也以自己的這種“泛愛主義”而自豪。毫無疑義,他愛王弗、王閏之與朝云,這些都是他生命中的伴侶,同舟共濟,相濡以沫,怎么補愛呢?然而,從他看來,男人的感情,可以偶爾出軌一下,也沒有多大關系。所以,他當官時每逢舉行酒會,或者與接待客人,總是歌妓不離身,也不怕政敵借此誣陷。
他詞集里許多作品都與妓女有關。我們先讀他的兩首描寫“佳人”的詞。第一首是《鷓鴣天》:
羅帶雙垂畫不成。殢人嬌態(tài)最輕盈。
酥胸斜抱天邊月,玉手輕彈水面冰。
無限事,許多情。四弦絲竹苦丁寧。
饒君撥盡相思調,待聽梧桐葉落聲。
詞里描寫中國女子穿著綾羅做的衣服,羅帶飄飄,頗有些仙姑的樣子,那種獨特的豐韻即使高明的畫家也不一定能夠畫出;她胸脯微露,白得如奶酥,手細膩如美玉。纖手輕撥,樂聲就像清泉一樣流淌出來。這種聲音,非常像冰面震動時發(fā)出的錚錚響聲,無限心事,都借琴聲表達出來;那凄苦的聲音,似乎就是她悲痛際遇的寫照。可是,雖然天天彈琴訴相思,即使彈到深秋梧桐葉落時,心上的人兒也不知道在哪里!
言在此而意在彼,作者并不是寫她的色藝,而重點刻畫這個佳人心中的苦楚——永遠的相思不已。
第二首是《西江月》
碧霧輕籠兩鳳,寒煙淡拂雙鴉。
為誰流睇不歸家,錯認門前過馬。
有意偷回笑眼,無言強整衣紗。
劉郎一見武陵花,從此春心蕩也。
如果說第一首是純粹的描寫歌女的色藝雙絕和對冶游遠離情人的思念,那么這首詞借刻畫佳人(歌妓)的外表美麗,而表達自己的“劉郎一見武陵花,從此春心蕩也”淫褻心理。其意明確再不過了。
下面《臨江仙》一詞也是寫佳人的:
昨夜渡江何處宿,望中疑是秦淮。
月明誰起笛中哀。
多情王謝女,相逐過江來。
云雨未成還又散,思量好事難諧。
憑陵急槳兩相催。
想伊歸去后,應似我情懷。
寫好事多磨,鴛鴦夢被打破。那個心愛的出身高貴的女子,追逐我的腳步趕過江來了。兩人正要共赴陽臺,被翻紅浪的時候,卻被人拆散。云雨不成而分離,令人耿耿于懷,這實在太遺憾了。他相信對方也如同自己的心一樣遺憾。詞里名曰“王謝女”,其實并不一定是貴族家的女子,要知道,貴族女子是不會半夜三更越過大江去偷情的。應該是詞人在旅途中偶遇的一個歌姬。為了稱贊她,進而抬高自己,才把她說成“王謝女”。在宋代,官員與歌姬(不是營妓)做愛是令人艷羨的韻事,人們不會非議,所以詞人也就把這件事忠實地記錄了下來。
他的《賀新郎》寫的是哪個女人,眾說紛紜:
乳燕飛華屋。悄無人、桐陰轉午,晚涼新浴。
手弄生綃白團扇,扇手一時似玉。
漸困倚、孤眠清熟。
簾外誰來推繡戶,枉教人、夢斷瑤臺曲。
又卻是,風敲竹。
石榴半吐紅巾蹙。待浮花浪蕊都盡,伴君幽獨。
秾艷一枝細看取,芳心千重似束。
又恐被、秋風驚綠。
若待得君來向此,花前對酒不忍觸。
共粉淚,兩簌簌。
這首詞寫得超塵絕俗,品格特高,似乎不是描寫普通歌女的,所以引起了一場筆墨官司。據陳鵠《耆舊續(xù)聞》卷二載,蘇軾此詞是寫自己侍妾榴花的;但楊湜在《古今詞話》說,這首詞是為營妓秀蘭而作。且言之鑿鑿:
蘇子瞻倅杭日,府僚高會湖中,群妓畢集,惟秀蘭不至。營將督之,良久乃來。詰其故,答因午浴倦眠,忽聞扣門聲,起視,乃營將催督也。整妝趨命,不覺稍遲。時府僚有屬意於蘭者,責以有私,秀蘭力辯,子瞻亦為之緩頰,終未釋然。榴花盛開,秀蘭以一枝獻座,府僚愈怒其不恭,秀蘭進退失措。子瞻欲為解圍,乃賦賀新郎詞授秀蘭歌之。
而南宋人對楊湜之說嗤之以鼻,認為另有寄托。胡仔在《苕溪漁隱叢話》后集卷三十九說:
野哉,楊湜之言,真可入笑林。東坡此詞,冠絕古今,托意高遠,寧為一娼而發(fā)邪?“簾外誰來推繡戶,枉教人夢斷瑤臺曲,又卻是,風敲竹”,用古詩“卷簾風動竹,疑是故人來”之意。今乃云,忽有人叩門聲急,起而問之,乃樂營將催督,此可笑者一也。“石榴半吐紅巾蹙。待浮花浪蕊都盡,伴君幽獨。秾艷一枝細看取,芳心千重似束”,蓋初夏之時千花事退,榴花獨芳。寫幽閨之情,今乃云是時榴花盛開,秀蘭以一枝藉手告?zhèn)y,其怒愈甚,此可笑者二也。此詞腔調寄賀新郎,乃古曲名也。今乃云取其沐浴新涼,曲名賀新涼,后人不知之,誤為賀新郎,此可笑者三也。詞話中可笑者甚眾,姑舉其尤者。第東坡此詞,深為不幸,橫遭點汙,吾不可無一言雪其恥。
對楊湜之說胡仔深為蘇軾不平,力辯此詞絕不是為歌妓而作。其實,胡仔大可不必為東坡辯護,大蘇自己也承認有文人的劣根性,有性要求,也喜歡狎妓,他家里就有四五個小妾。絕不像胡仔那樣,說蘇軾不食人間煙火。如果說這首詞是為歌妓而寫,讀者也不必大驚小怪。
蘇軾無論在哪里,看到美色,總情不自禁地吟詩作賦,記載艷遇。例如,一次,老色鬼張先來訪,兩人臭味相投,是忘年之交,他們一起駕船游西湖,在湖面上,看到美眉彈箏,蘇軾就作《江城子·湖上與張先同賦,時聞彈箏》記述這件事情:
鳳凰山下雨初晴,
水風清,晚霞明。
一朵芙蕖,開過尚盈盈。
何處飛來雙白鷺,
如有意,慕娉婷。
忽聞江上弄哀箏,
苦含情,遣誰聽!
煙斂云收,依約是湘靈。
欲待曲終尋問取,
人不見,數峰青。
傍晚時分,雨后初晴,空氣格外清新,晚霞照在湖面上,波光粼粼,如碎金似的閃光。正是良辰美景啊,蘇軾與張先乘著官船,優(yōu)哉游哉地在湖水里蕩漾。水面上一枝荷花盛開之后依然婀娜多姿,遠處飛來一雙白鷺,似乎有意,仰慕水中蓮花之美而飛來的。這里,詞不直接描寫身邊自己攜來的女子之美,而是借荷花艷麗多姿,暗示和襯托出女子的嬌艷明麗,簡直就是娥皇、女英般的仙子啊!這樣,這對白鷺就變成了作者與張先兩人了。
“此曲只應天上有,人間哪得幾回聞”,加上“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的飄渺,使詞的意境帶著幾分神秘,幾分輕靈,幾分浪漫。這是個值得令人遐想的時光!
此類的香艷詞在東坡樂府里并不少見。郁達夫(抗日烈士,大節(jié)無虧)的詩云:“曾因酒醉鞭名馬,生怕情多累美人。”(《釣臺題壁》)郁達夫的情不能說少,也連累過美人。由于時代風氣使然,蘇軾這樣的風流韻事可遠遠超過郁達夫呢。
蘇軾不僅自己喜歡與妓女玩,而且對那些與妓女相知的僚屬也格外垂青。他知杭州時,手下有一個叫毛滂的僚屬(字澤民,也是宋代有名的詞人)擔任法曹,蘇軾把他當作一般的工作人員對待。這個毛滂在工作之余,與營妓瓊芳偷偷地好上了,但這時正值他任期屆滿,應該離開杭州去其它地方赴任,無奈之下,寫了一首《惜分飛》詞送給瓊芳,用來表達離別的情意:
淚濕蘭干花著露。愁到眉峰碧聚。
此恨平分取。更無言語空相覷。
斷雨零云無意緒。寂寞朝朝暮暮。
今夜山深處。斷魂分付潮歸去。
正好東坡舉行宴會,招待客人。宴會上,照例讓瓊芳唱歌佐酒。瓊芳就唱這首詞。東坡奇怪了,感到這首詞寫得不錯,是哪位同志寫的呀?他猜想可能是瓊芳心上人寫的,就問她詞的作者是誰。瓊芳回答是剛剛離任的毛滂。東坡馬上自責起來:“自己屬下有這樣杰出的詞人而不知道,這是我的過失啊。”馬上寫了信,派快馬將毛滂追回,讓他和瓊芳好好玩幾個月,解解相思之苦。你看,這樣的上級真夠大方的了吧?這就叫同聲相應、同氣相求。
蘇軾平時最喜歡與妓女開玩笑,對待歌妓的命運,他依然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樣子。北宋王辟之《澠水燕談錄》第十卷載有這樣一件事:
子瞻通判錢塘,嘗權領州事。新太守將至,營妓陳狀,以年老乞出籍從良,公即判曰:五日京兆,判狀不難;九尾野狐,從良任便。”有周生者,色藝為一州之最,聞之,亦陳狀乞嫁。惜其去,判云:慕《周南》之化,此意雖可嘉;空冀北之群,所請宜不允。”其敏捷善謔如此。
妓女要求脫籍從良本是一件好事,蘇軾擔任杭州市副市長,市長出差,他暫時代理杭州市長職務,大權在握。面對兩個妓女的請求,關系到她們未來的命運,理應嚴肅認真地處理,而他的判詞卻仍然是玩笑。一個妓女已經人老珠黃,沒有什么利用價值了,就稱之為“九尾野狐”,想從良,隨你的便;而另一個色藝俱佳,走了之后就會空“冀北之群”,讓那些遠道而來的客人不能有稱心的歌妓陪伴了,所以不同意她從良。這簡直是拿妓女的命運開玩笑。可是偏偏被后人認為善謔多才。
還有一次,他的朋友林希子中任潤州(今鎮(zhèn)江)知府時,東坡從杭州召回京城,路過鎮(zhèn)江,老林挽留他在鎮(zhèn)江玩幾天,同時舉行宴會。宴席間,妓營中傳出文書,鄭容要求脫籍,高瑩也要求從良。老林很看重東坡處理公事的能力,就把這些文書讓屬下呈給東坡,由他決定兩個妓女的去留。東坡就在文書后面題上一首《減字木蘭花》詞:
鄭莊好容。容我尊前時墜幘。
落筆風生。藉藉聲名滿帝京。
高山白早。瑩骨冰肌那解老。
從此南徐。良夜清風月滿湖。
兩個歌妓不解其意,就給林希看,林希哈哈大笑,好一個東坡,還玩弄文字游戲、打啞謎呢!原來詞的每一句第一個字連起來正是“鄭榮落籍,高瑩從良”兩句話。林希當即批準她們:蘇大人讓你們脫籍從良,回家去吧,早點找個男人,嫁掉算了!
東坡既是在開玩笑,也是考驗考驗老林肚子里究竟有沒有些才學,這首藏頭詞他能不能讀懂。林希畢竟是通過科舉進入仕途的,肚子里有一些墨水,馬上就解放了兩個歌妓。
《春渚記聞》也記有蘇軾一則幽默的故事:
東坡在黃州日,每有燕集,醉墨淋漓,不惜與人。至于營供傳,扇書帶畫,亦時有之。有李琪者,小慧而能書札,坡亦顧之喜,終未嘗得賜。至公移汝郡,將祖行,酒酣奉觴再拜,取領巾乞書。公顧視之久,令琪磨硯,墨濃大書云:“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即擲筆袖手,與客談笑。坐客相謂,語似凡易又不終篇,何也?至將撤具,琪復拜請,坡大笑曰:“幾忘出場。”繼書曰:“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留詩。”一座擊節(jié),盡醉而散。
東坡即將離開黃州移汝州的時候,州里為他餞行。歌妓李琪在東坡這么幾年里,竟命運得到他的一詞片紙,于是趁這次機會,拿了圍在脖子上的絲巾,請東坡題字。讀讀東坡這首詩吧:
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
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留詩。
先是自我檢討,自己在黃州七年,竟沒有給李琪寫過一句話,這是為什么?哈哈,就像當年杜甫在西川的時候,看到海棠雖然可愛,卻到底沒有寫一首海棠詩。
說得多巧妙啊,既贊美李琪像海棠一樣艷麗,又道出自己為什么不題詩的原因,而且把自己與老杜相比,東坡也為自己能夠這樣想得意極了;而李琪知道,這盡管是詭辯,但心里挺滋潤的。
蘇軾還常常拿妓女與人開玩笑,尤其是與大通、仲殊等和尚朋友戲謔。他在杭州時,公余時間常常在西湖上游玩。一次,深知大通老底的蘇軾,帶了妓女拜訪這位大通禪師,看看所謂的圣僧看到妓女動心不動心。大通本名叫善本,“大通”是皇帝所賜之號。他是杭州靜慈寺名僧。妓女被視為不貞潔的下賤人,歷來被人歧視。帶妓女到佛門圣地,完全是惡作劇,非常的不應該。所以,大通不禁怒形于色:東坡你這家伙,太不像話了,本禪師早就遠離塵世,不近女色,你為什么帶一個妓女來看我?東坡看到大通發(fā)火的樣子,忍不住大笑:老朋友啊,別發(fā)火,我讓這個女士為您獻上一首歌,不會玷污你耳朵的。便當場寫了一首小詞《南歌子》,讓這個妓女歌唱。詞云:
師唱誰家曲,宗風嗣阿誰。
借君拍板與門槌。
我也逢場作戲不須疑。
溪女方偷眼,山僧莫皺眉。
卻嫌彌勒下生遲,
不見阿婆三五少年時。
蘇軾竟不理會大通顏色,率性作此詞讓歌妓唱給大通和尚去聽,語語含譏,直揭大通老底。
詞一開始就接連提了兩個問題:禪師您唱的的哪家曲子?繼承的是哪一宗派的風氣啊?據說大通年輕時也是風月中人,并不是六根清凈的圣僧。所以接下來老蘇說,我現在也是想學學您當初啊,有什么稀奇呢?“借君拍板與門槌”是說借用你講經說法的拍板和棒,照你的樣子講經說法。僧人說法時,說到緊要關頭,往往用棍擊案(稱棒”)或者大聲叫喊(稱喝”),故稱“棒喝”。然而蘇軾偏不稱棒,卻稱其為“門槌”,表示對佛門的清規(guī)戒律的不屑。以示嘲諷。“我也亦逢場作戲,莫相疑。”請您不必埋怨我啊。
下闋直接描寫這位圣僧對妓女的反應。“溪女”當指妓女,是東坡代妓女自謙的稱呼,與“山僧”相對成趣。那妓女才偷偷地瞟了你一眼,你就在意了,發(fā)怒了,這就說明你心中并非沒有她,那裝模作樣的怒形于色正反映了她的到來,在您心中掀起的波瀾啊。最后裝作感嘆:“卻愁彌勒下生遲。不見老婆三五少年時。”其實是進一步揭其老底:只怪那些年輕的僧人(彌勒)出生得遲,以為你道貌岸然,一派正經,卻沒有看到你(阿婆)青年時代的浪漫啊,老兄!
小小的一首詞,在笑謔中,卻把所謂六根清凈的禪師假正經的道學嘴臉徹底撕破,這就是蘇軾的本事。
蘇軾還有一個最好的朋友陳慥,號方山子,他從洛陽到蜀地去時,載了兩個侍女,自己身穿戎裝,騎著駿馬,威風凜凜,挺瀟灑的,每當來到山水美麗的地方,就在那里停留幾天。人們看到這個人英姿勃勃,凜然不可侵犯,都認為他是天外來客,驚悚不已。十年后,他來到黃岡造了房子,定居下來。一人居住,自號靜庵居士,修煉長生之道。為什么一回到家中陳慥就這樣窩囊了?原來他家里的老婆非良善之輩,特別具有統(tǒng)治欲,長期在家里把陳慥壓得透不過氣來。故蘇軾曾寫過詩笑陳慥:“忽聞河東獅子吼,拄杖落手心茫然”。沒辦法,他就一個人躲在黃岡,老蘇就寫了一首《臨江仙》笑他:
細馬遠馱雙侍女。青巾玉帶紅靴。
溪山好處便為家。
誰知巴峽路,卻見洛城花。
面旋落英飛玉蕊,人間春日初斜。
十年不見紫云車。
龍邱新洞府,鉛鼎養(yǎng)丹砂。
龍邱子,就是陳慥。昔日載著侍女游山玩水,現在竟然修煉養(yǎng)生之道,豈不令人大牙笑掉?回過頭來,想想他之所以載著侍女出游,也并非無故。東坡笑他見了老婆就畏之如虎,只好躲在“洞府”里,與十年前載著侍女登山臨水恰成鮮明的對照。
讀這首詞,我總想起蒲松齡在《聊齋志異》里《馬介甫》一篇最后的議論:“家家床上,有個夜叉坐。”縱然是降龍伏虎的英雄,也免不了做老婆的奴隸。那些怕老婆的男人,想到自己何等英雄,卻被老婆統(tǒng)治,跳到黃河里自殺算了。
從以上幾則被古人贊為文壇佳話的故事,我們可以看到,蘇軾最喜歡拿女人開玩笑,無論是對女人本身,還是對朋友,都是如此說話,態(tài)度太隨便了。尤其是賣弄自己的才華,輕率、隨意地處理妓女命運,反映了他對那些被侮辱被蹂躪的女子不夠尊重,從側面我們也可以看到風塵女子命運的可悲。
總之,蘇軾的人生是浪漫而又絢麗的,這個在文壇上倜儻風流的奇男子,私生活也非常隨便。
所以,我們在肯定東坡在文學上杰出造詣和偉大貢獻的同時,也大可不必為尊者諱,否定東坡風流的一面,把東坡說成一個深于情,專于情的可敬可愛的男人。特別是不知道哪個糊涂蟲,居然杜撰出王弗死后東坡在她墓前載重三萬棵松樹的神話。稍有常識的人都懂得,三萬棵樹,栽種它們需要多少時間、多少面積啊?一棵樹占有一平方米那是根本不夠的,而且松樹也要成長,長大后那就不是幾平方米了。這樣一算,這個神話就不攻自破。
另外,蘇軾也不是傻瓜,他非常的聰明,自己也說“我被聰明誤一生”,在亡妻墓四周種三萬棵樹,難道是要把亡妻的墳墓包圍在森林之中嗎?真是豈有此理!
下面我們再就那件眾說紛紜的“春娘換馬”談談。
先說元人伊世珍《瑯嬛記》載有唐朝郭子儀的兒子郭曖的一個故事:
郭曖宴客,有婢鏡兒善彈箏,姿色絕代。李端在坐,時竊寓目,屬意甚深。曖覺之曰:“李生能以彈箏為題,賦詩娛客,吾當不惜此女。”李即席口號曰:“鳴箏金粟柱,素手玉房前。欲得周郎顧,時時誤拂弦。” 曖大稱喜,徹席上金玉酒器,并以鏡兒贈李。 郭曖粗豪公子,終是大家門風手段。
可以肯定地說,郭曖家里的婢女一定很多很多,有陪伴公主吟詩讀書的,有侍候他與公主日常起居的,有專門歌舞佐興的,等而下之的是干洗衣打掃之類活兒的粗使丫頭……在他看來,送了一個善于彈箏的丫鬟沒有什么稀奇,府里反正有點是。但這個婢女今后的命運有誰知道呢?也許李端是一介書生,不會怎樣虐待她。那就謝天謝地了。
把婢女當作物品一樣贈送,竟然荒唐到稱為“終是大家手段”,當時婢女地位之低不言而喻。晚唐詩人杜牧者洛陽時,公然向一個退休干部索要歌姬,那位朋友沒有辦法,縣官不如現管啊,自己已經退居三線,而杜牧卻是紀檢委干部,惹不起,還是宋給他,落得做個人情。
《唐才子傳》里說司空曙“嘗病中不給,遣其愛姬”。“愛姬”就是他心愛的小老婆或姨太,若不是,至少也是他蓄養(yǎng)的能歌善舞專為給自己解悶兒的歌姬。他因病而需要錢,無奈之下,就將“愛姬”賣了換酒食錢。查司空曙的詩,確有一首題為《病中嫁女妓》詩曰:
萬事傷心在目前,一身垂淚對花筵。
黃金用盡教歌舞, 留與他人樂少年。
從詩里我們可以看出,他在那女伎身上花了不少銀子,精心為她聘請著名老師教學歌舞,而如今自己還沒有好好享受,就要賣掉讓別人去快樂,心里自然很不平衡。
這是唐代可以隨意處置侍女的例子。即使像白居易非常寵愛的兩個侍妾小蠻與樊素,在老白晚年,也都讓她們各自走散,自己去尋飯吃。
再看明人蔣一葵《堯山堂外紀》卷六十八里的一篇故事:
故宋駙馬楊鎮(zhèn)家有十姬皆絕色,名粉兒者尤絕。一日招(詹)天游飲,出諸姬佐觴。天游屬意粉兒,口占一詞曰:“淡淡春山兩點青,嬌羞一點口兒櫻,一梭兒玉,一云。白藕香中見西子,玉梅花下見昭君,不曾真?zhèn)€也銷魂!”楊遂以粉兒贈之曰:倩天游真?zhèn)€銷魂也。
在古代,貧苦人家的女兒賣掉以后,就失去了人身自由,由主人隨意處置。官宦富貴人家蓄養(yǎng)的小妾、歌女是他們的財富,贈送他人,以至賣掉之類的事情,比比皆是。蘇軾崇拜的名臣韓琦、文彥博等,都有過買賣女人的記錄。駙馬楊鎮(zhèn)家里養(yǎng)了十個歌姬,他送走一個有什么影響?那些歌姬本因家里貧困而不能生活,父母將她賣給大戶人家為奴,她們的命運完全掌握在買家,本人沒有任何決定命運的權利。
還有大家都很景仰的辛稼軒,他也有過贈妓的行為,《清波別志》記了這樣的一件事:
辛稼軒在上饒,屬其室病,呼醫(yī)對脈,吹笛婢整整者侍側,乃指以謂醫(yī)曰:“老妻病安,以此人為贈。”不數日果勿藥,乃踐前約。整整去,因口占《好事近》詞云……
老婆生病了,延請名醫(yī)治病,稼軒手面闊得很,不但往來車馬費照出,而且允諾如果治好他老婆的病,就將侍候湯藥的婢女整整女士送給這位醫(yī)生。在他的物質刺激下,醫(yī)生拿出全部的看家本領,終于治好了稼軒夫人的病。作為一言九鼎的男子,稼軒當然踐諾,把整整女士拱手相送。這叫君子一言,快馬一鞭。
《詞苑叢談》里也有類似的記載:
有名妓侍宴開府,一士訪之,相候良久,遂賦《玉樓春》一詞,投諸開府。詞曰:“東風捻就腰兒細,系得粉裙兒不起。看來只管掌中行,怎教在燭花影里?酒紅應是鉛華退,暗蹙損眉峰雙翠。夜深著緉小鞋兒,靠那個屏風立地。”開府見此詞,喜其纖麗,呼士人,以妓與之。
由此看來,蘇東坡即使拿春娘換馬也沒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我們從東坡自己的話里來看,這則故事載也并非空穴來風。東坡《贈朝云詩》前面的序說:
世謂白樂天有《鬻駱馬放楊枝》詞,嘉其至老病不忍去也。然夢得有詩云:“春盡絮飛留不得,隨風好去落誰家。”又云:“病與樂天相伴住,春隨樊子一時歸。”則是樊素竟去也,余家有數妾,四五年相繼辭去。獨朝云者隨余南遷。因讀《樂天集》,戲作此詩。
于明末馮夢龍編的《情史類略》附卷十三“情憾類”:
坡公又有婢名春娘。公謫黃州,臨行,有蔣運使者餞公。公命春娘勸酒。蔣問:“春娘去否?”公曰:“欲還母家。”蔣曰:“我以白馬易春娘可乎?”公諾之。蔣為詩曰:“不惜霜毛雨雪蹄,等閑分付贖蛾眉。雖無金勒嘶明月,卻有佳人捧玉卮。”公答詩曰:“春娘此去太匆匆,不敢啼嘆懊恨中。只為山行多險阻,故將紅粉換追風。”春娘斂衽而前曰:“妾聞景公斬廄吏,而晏子諫之;夫子廄焚而不問馬,皆貴人賤畜也。學士以人換馬,則貴畜賤人矣!”遂口占一絕辭謝,曰:“為人莫作婦人身,百年苦樂由他人。今日始知人賤畜,此生茍活怨誰嗔。”下階觸槐而死。公甚惜之。
是說東坡因“烏臺詩案”而下獄,后來死里逃生,被貶黃州,那時的蘇軾,真叫落毛的鳳凰不如雞,落魄透頂了,身上沒有幾個小錢,朝廷當時只允許他可以帶幾個仆人。臨走時,有一個蔣運使為他設酒餞行。東坡就請他的婢女春娘勸酒。那個春娘大概姿色不錯,姓蔣的竟一見鐘情了,心想,東坡現在是虎落平陽,口袋里沒有幾文錢,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哪里還有條件蓄養(yǎng)婢女啊?讓給我倒不錯。于是就問蘇軾這個春娘的去留怎樣處理啊?東坡告訴他,我不想連累她,讓她回老家去算了。蔣運使一聽大喜,說,我拿一匹白馬換你的春娘,這樣,你既有了腳力,可以多攜帶一些用具,春娘也有著落了,怎么樣?東坡知道對方的心思,但想,這樣也好,春娘也能夠有一個安身之處,我也就放心了,于是就答應下來。要知道,像春娘這樣的女子,其家庭一定非常貧苦,能夠跟隨一個官宦,比回到老家要好一些。蘇軾做這樣安排,其實也是出于對春娘往后生活的關心。根據史籍記載,這次蘇軾去黃州,連家眷也不允許帶,后來由蘇轍把嫂子和侄兒送到黃州的。這樣情況下,大家想想,蘇軾哪里顧得上春娘的善后事宜呢?有這樣的機會,那是再好不過了。
當然,姓蔣的想要春娘,是貪戀春娘的美色,蘇軾的侍女可不是一般女子啊。現在能夠得到蘇軾的同意,他心里格外高興,就寫了一首詩,得意地說,我不惜失去駿馬,用它來換取美眉。今后,雖然沒有了駿馬月下飛奔,卻自有佳人為我斟酒,這也很好啊。蘇軾寫的這首詩意思是,春娘這一次離開太匆忙了,我也不敢嘆息懊悔。只因為這一次遠行,山高水長,道路艱難,實屬不得已,我不能讓紅粉也去受罪,所以做了這樣的安排。春娘看到他們私下里做這出交易,就是沒有征求她的意見,看來是不把她當作人了。于是,便整理了一下衣襟,向前說:“我聽說,齊景公馬廄失火,他要殺馬夫,晏子勸他:‘失火,燒死的是馬,現在你為了馬而殺人,難道人的生命不如馬嗎?’齊景公一聽有道理,就不殺馬夫了,這是重人而輕視馬的做法;而現在蘇學士卻拿我去換馬,這正好與古人相反,是輕視人而重視馬的行為。”于是,也吟誦了一首詩,然后頭撞上老槐樹上而自殺了。東坡非常痛悔自己的草率處理,不禁惋惜不已。
其實,春娘有一點理解是錯誤的,就是“今日始知人賤畜”,她把蘇軾這樣處理,認為蘇軾為了換取馬兒舍棄她的,哪知蘇軾這次去黃州,從死難里逃出,自顧不暇,哪里還想騎著高頭大馬去享受呢?
古人強調為尊者諱,為賢者諱,為長者諱。看來這“三諱”繼續(xù)在我們的思維中延續(xù)。
蘇軾是人,是人免不了有缺點,甚至犯錯誤。可是,許多研究者卻認為,像蘇軾這樣對感情非常專一的人,做事很人性化的人,怎么會用春娘去換馬呢?這一定是假“新聞”!或所以對“春娘換馬”事曲為之辯,認為一定是《情史》的作者馮夢龍杜撰。吳處厚的《青箱雜記》里有一段話說得好:
文章純古,不害其為邪;文章艷麗,亦不害其為正。然世或見人文章鋪張仁義道德,便謂之正人君子;若言及花草月露,便謂之邪人,茲亦不盡也。
從文章看為人,實在是皮相的見解。所以,我們在前面不嫌其煩地闡述了蘇軾對待女色的隨便態(tài)度,言下是,這件事查無實據,確事出有因。所以大可不必為蘇軾辯護,而應該問一下:無風不起浪,講故事的為什么不杜撰別人而造蘇軾的謠呢?
蘇東坡犯事前身為知州,家里肯定不止有春娘一個婢女,被貶去黃州時,朝廷令御史臺差人“轉押前去”,如同犯人,人身根本是不自由的;而且身上窮得叮當響,家里閑雜人等理應遣散,讓他們不要跟著受罪。既然那個蔣運使愿意用白馬換春娘,這樣既解決了春娘的去留問題(春娘在蔣運使家里生活不一定比過去差),自己又得到了一副腳力,何樂而不為?如此處理,也是符合常理的呀,絲毫也無礙東坡的人品!
因而,在這件事情上,蘇軾并沒有多少錯誤,錯就錯在春娘的道德觀念。嫁雞隨雞,嫁狗隨狗,既然已經做了蘇軾的侍妾,那這輩子就是蘇軾的人了。同時,春娘太愛這個風流才子,心里想的,就如教堂里舉行婚禮時,神父的問話“你愿意一輩子跟隨他,侍候他,無論貧窮富貴,落魄尊榮,你都愿意跟隨著他,無怨無悔嗎”一樣。現在要讓她離開,跟隨一個俗氣逼人的老蔣,這不僅僅是摧毀了她的理想和氣節(jié),更是從這件事上看到蘇軾并不了解她的心,并不非常愛她,信心失去,精神的支柱也就倒了。所以,她失望,她灰心,再也沒有生存下去的勇氣。不能與他同行,毋寧死!她用死來向蘇軾表示了自己的對東坡的愛。可惜東坡開始并沒有了解春娘,他不是春娘的知音!
在這件事情上,我佩服春娘對主人的忠誠,卻反對她的自殺行為。這樣死,太傻了。死得實在不值得。其實,在那個社會里,侍妾算什么?只是被主人買來賣去的“東西”而已,這個世道哪有多少侍妾能夠與主人終生相守?
唉,如果蘇軾不瀟灑風流、滿腹才華,春娘會這樣輕率地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