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不是鬧著玩的
眼下玩書法成風。君不見某些所謂的書法中人,大筆一揮,橫涂豎抹,墨點四濺,筆走龍蛇之間,還大言不慚地大講特講:書法就是玩出來的。甚至擴而大之,一言以蔽之曰:藝術都是玩出來的!
書法真是玩出來的嗎?對這種“玩的理論”,筆者實在不敢茍同。
好像巴金先生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會見南斯拉夫作家時提到過:“我主張文學的最高技巧是無技巧,不要靠外加技巧來吸引人。”魯迅先生早年也提過“有真意,去粉飾,少做作,勿賣弄”的文學主張(詳見《南腔北調集》中《作文秘訣》一文)。“文學最大的技巧就是無技巧”,其本意自然是指文學創作的最高境界,就是不要為技巧而技巧,更不要單純的炫技。“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一向被世人奉為文學藝術創作的圭杲。盡管有“文無定法”一說,但并不等于說文學創作就不要技巧與規則。同樣,書法創作也一樣, “筆成冢,墨成池。不及羲之即獻之;筆禿千管,墨磨萬錠,不作張芝作索靖。”(見蘇軾的《題二王書》)東坡居士的“習書心得”就非常中肯地說明了書法還是要下苦功夫、笨功夫甚至是死功夫的。如果沒有最起碼的從結體到點畫等用筆技巧的訓練,如果一點法度都不講究,怎么可以想象能寫出一筆漂漂亮亮的字來?更遑論成名成家?晉衛恒《四體書勢》云:“弘農張伯英者,因而轉精其巧,凡家之衣帛,必先書而后練之。臨池學書,池水盡墨。”宋代曾鞏的《墨池記》里也有記載:“羲之嘗慕張芝臨池學書,池水盡墨。”試想,如果沒有“臨池學書,池水盡墨”的張芝、“揮毫書蕉,禿筆成冢”的懷素上人,能有傳誦千古迄今仍為人們所津津樂道的書壇佳話嗎?如果沒有“臨池學書的王右軍”,能有今天為后世習書者所景仰的“書圣”嗎?古人尚且如此,何況我輩乎?
即便有天縱之才的蘇軾,雖自謙“我書意造本無法,點畫信筆煩推求”,但也一再強調習書為文要刻苦磨練,狠下功夫。前面的《題二王書》說的是學書,也同樣適用于作文,并說“此技雖高才,非甚習不能工也”。他認為要作好詩文、寫好字,平時必須多訓練多積累多觀察,“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勤讀書,多為之自工”。這些意見都是非常可貴的經驗之談。
李白有詩《送賀賓客歸越》:“鏡湖流水漾清波,狂客歸舟逸興多,山陰道士如相見,應寫黃庭換白鵝。”“以鵝換書”不過是一則書壇佳話和文人軼事而已。此舉好玩,書法卻非一個“玩”可以道盡。其實“羲之愛鵝”也好,“米癲拜石”也罷,非在玩也,而是在悟道——悟書之妙道!
其實在浮躁日甚一日的年頭,各行各業的人士都想附庸風雅一把。玩票成風,書法界的票友洋洋可觀大有人在。企業家在腰包鼓了以后想耍耍筆桿子,某些“精力旺盛”的官員也想“儒雅”一下玩玩字畫,軍界的許多人士也想通過書法展示一下自己的“儒將”風范。玩玩本無可厚非,但真要弘文播藝并有所建樹僅憑一個“玩”字是遠遠不夠的!在“盛世藏寶,亂世藏金”的幌子和“書法熱”的推波助瀾下,怎一個“玩”字了得?如果全民皆玩,玩字、玩畫、玩藝術,對傳統文化缺少必要和應有的敬畏與虔誠,最終玩的恐怕不只是書法藝術,而且還會玩物喪志!某些夢想混跡于書法界的人士更是企盼自己“朝臨帖夕成名”,哪有工夫去讀帖臨帖、重溫經典,更談不上什么從古人留下的優秀書法遺產中去汲取營養為我所用。你說抱此心態,能玩出什么名堂來嗎?當然,如果作為業余愛好者的“閑情逸致”不妨玩玩,不過須記住一點:真正的書法藝術從古到今都不是玩出來的,書法真不是鬧著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