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第四期《新文學史料》刊載了曾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聽過劉文典先生授課的劉兆吉先生的文章《劉文典先生遺聞軼事數則》,2002年12月18日《中華讀書報》進行了轉載。這篇文章談了劉文典幾則遺聞軼事,其中有一則軼事的小標題是:《對魯迅“尊重”與“輕視”的一個疑案》。由于不知是作者有意無意的疏忽,把劉文典與魯迅年紀的差距弄錯,讓人覺得這并非是什么“疑案”,恐怕還是作者劉兆吉先生既想把老師的“軼事”寫出來,又怕“惹事生非”的緣故——要我說,還是思想解放程度不夠,腦子里有個“怕”字。當然,也不能就一定說這不是劉兆吉先生的真實思想,也就是說劉兆吉先生或許就是這么認為的。倘若真的如此,我想就此事談點自己的看法。
劉文典是什么人?劉生在十九世紀末,主要生活在在二十世紀上半葉。劉是大學教授,是很有正義感很有學問的人。劉是章太炎的學生,與魯迅一起在日本聽過章太炎講《說文》。劉一生最轟動最有名的事是敢頂撞“蔣委員長”,并因此而入獄。劉曾經在給他的學生們談到聽章太炎講課時順便說了一句“魯迅也參加學習”,“同時他一舉手伸出小指,沒有褒貶之詞,繼續講課,同學一笑置之,也無人發問”。劉兆吉先生關于這一節文章的原文是這么說的:
“劉文典先生上課時,偶爾談及在日本留學期間,曾跟章太炎學《說文》,順便說了一句‘魯迅也參加學習',同時他一舉手伸出小指,沒有褒貶之詞,繼續講課,同學一笑置之,也無人發問。據我的回憶,的確有此事,沒想到20年后成了被揭發反對魯迅的證據。
“解放初期,思想改造進入高潮時,有人當面責問劉文典為什么污辱魯迅?劉文典理直氣壯地說絕無此事。(揭發者,聽說是一位年輕人,可以斷定不是西南聯大聽過劉文典課的學生,也許是學生的學生,道聽途說者。)揭發者說:‘20多年前你在西南聯大講課時,公然用小指比喻魯迅是何居心?'文典先生坦然一笑說:‘用小指比魯迅確有此事,那是尊敬他的表示,中國人常以大拇指比老大,小指比老么,那是表示年齡的,自古英雄出少年,魯迅在我們同窗中最年輕有為,我敬佩他是當代才子。你誤解我了,你尊敬魯迅,要好好學習魯迅的著作。'這位揭發者無詞置辯。實際劉文典比魯迅還年輕兩歲。劉文典先生已去世40多年了。1938年伸出的小拇指是褒是貶只能作為疑案了。作為趣談尚可,作為罪狀則不可。無限上綱,是極左思潮的產物。”
發生在劉文典身上的這件事就真的因劉文典去世40多年而像劉的學生劉兆吉先生說的樣“只能作為疑案了”嗎?我不這樣看。當然在談自己的這點看法之前,必須申明,我雖然來談自己的不同看法,也同樣認為劉文典那次的伸出小拇指不管是不是“輕視”魯迅都不能也不應該算做什么“罪狀”,否則就有神化魯迅之嫌,而現在有不少人就是因有人神化魯迅而對魯迅產生反感而貶低魯迅。
在說劉文典這件事之前,我想還是先看看劉文典先生是個什么性格的人,這也有助于解開發生在他身上的那個所謂的“疑案”。從他請陳寅恪先生給他的名著《莊子補正》作序,可以知道他與陳寅恪先生很對脾氣。這里不僅因為陳很佩服劉的學問,同樣,劉對陳的學識也肯定是很賞識的。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劉知道陳也是個不喜歡對文章加標點的人。這一點胡適先生在他的日記中也告訴了我們。胡適先生在1937年1月17的日記中雖然認為陳寅恪和湯用彤是當時治史功夫最勤又最有成績的,在當月22日的日記中又稱陳寅恪“治史學當然是今日最淵博、最有識見,最能用材料的人”,但緊接著說:“但他的文章實在寫的不高明,標點尤懶,不足為法!(參見人民文學出版社1998年版《胡適文集·7》第363頁)另外,說劉文典正義感強,不屈從權勢,這都是應有之意。但如若客觀地說劉文典這個人,我覺得他還有點像辜鴻銘,就是喜歡“立異以為高”。不然,不能說僅是為了“二云”(云南大煙土、云南火腿)就不愿意離開云南。如此之人,對魯迅無好感,甚至“輕視”魯迅都是很正常的。而盡管我沒在魯迅的著作中看到他有如何看不起劉文典的文字,但想來魯迅對劉文典也不會有什么好感,至多不過認為他是一個有學問的名教授而已——不會因為劉文典有過一次頂撞蔣介石的舉動就改變了對此人的態度。
當然,我們今天無論如何都不能說劉文典愛護學生的正義感有什么不好,但他確實有些“依仗”。依仗什么呢?他是名教授,曾“師承章太炎、劉師培、陳獨秀,早年參加同盟會,曾任孫中山秘書”,曾參加過聲討袁世凱的運動,資格很了不得。劉文典是個很有學問的人,也是個很了不起的人,敢于頂撞“蔣委員長”,甚至要跟他“打架”,這在當年可是吃了豹子膽的人才敢為的事。當然如果說,只要一個人置生死于度外,我想也就沒有什么可怕的了。而當年的劉文典其實都不是。且不說有蔡元培等人求情營救,他知道“蔣委員長”不敢對他這位知名教授如何(雖說坐了幾個月的牢,別人連一個指頭也不敢動他,就是證明),因為蔣介石無論如何還是要做一做熱愛民主熱愛自由的樣子。不然,別說一個劉文典,就是十個百個,他殺了又如何?“天大只由天”,這經典的“俗言”,我想劉文典不會不知道。他自己就說過:“我一生除被一位老和尚打過,沒有誰敢打我,蔣介石雖然把我關進了牢房,并不敢動手打我。”(參見《劉文典先生遺聞軼事數則》)而況已經說了,他還有點辜鴻銘的味道,也就是喜歡在某些方面“立異”,即別人不敢做的,他劉文典敢做。再說,在上個世紀三十年代,人們的思想相對比較自由,而作為像劉文典這樣一個人還有什么不敢說的呢?連當時的最高統帥“蔣委員長”尚且不放在眼中,認為蔣不過“一介武夫耳!其奈我何!”(同上)在某些方面對魯迅“輕視”是太正常不過了。倘若他連魯迅也不敢“輕視”,他還是劉文典嗎?
現在來看看這個“疑案”。
劉文典對揭發者說的那幾句話,粗看沒有什么毛病,可說魯迅“最年輕”顯然是“狡辯”。更有意思的是明明劉文典比魯迅小8歲(魯迅生于1881年,而劉文典生于1889年。劉兆吉先生在文章開頭也把劉文典先生的生卒年份已經注明),可劉兆吉先生卻接著劉文典的話這樣說道:“這位揭發者無詞置辯。實際上劉文典比魯迅還年輕兩歲!蔽也恢枪P誤,還是別的什么“誤”。既然劉文典比魯迅小8歲,就不應該“狡辯”說魯迅“最年輕”。如果“狡辯”成立,也就是說當年在跟章太炎學《說文》時,魯迅成績也許確實不怎么好,至少不如劉文典,這都是有可能的。我好像魯迅在《滕野先生》這篇散文中也只是說自己在日本留學期間的功課是中等,并沒說自己的功課是怎樣優秀。也就是說即便劉文典就說魯迅在學《說文》時沒有他的成績好,甚至是班上較差的,又如何呢?沒有什么可值得避諱的。我想以魯迅的人格也決不會避諱這事。再說,如果不是劉兆吉先生的一廂情愿,即想劉文典不會“輕視”魯迅,如果劉文典先生伸出的那小拇指的確不是“輕視”魯迅,那么,劉文典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向那位揭發者解釋的那幾句話就講不通,或說不過是個“搪塞”。對不僅不比自己年輕,反而還年長自己8歲的人怎么能信口開河說是“我們同窗中最年輕”呢?這至少讓人感到是“油嘴滑舌”。手頭沒有資料,不知劉文典先生跟魯迅一塊兒聽章太炎講《說文》時,班里的大多數同學是否都比魯迅年長。倘若大家都比魯迅年長,而只劉文典一人比魯迅年輕(哪怕是年輕8歲),也還“情有可原”,若不然,劉文典的“解釋”就不僅更是說不通,甚至簡直可說是“別有用心”,這只能坐實劉文典至少在當時說那話確實是“輕視”魯迅的。當然,對魯迅舉起個小拇指,就說是反對魯迅,確實不應該。而劉文典當時那樣作比就是“輕視”魯迅也沒什么大不了的,甚至可說很正常。因此,單就這件事來說,劉文典對魯迅到底是“尊重”還是“輕視”應該不難判斷。我們今天何必還要不顧史實地非要替早已作古的人去“忌諱”呢?更何況,在今天,“輕視”魯迅在一些人那里已經成了“時髦”了哩。
既然為劉文典的學生,也就是《劉文典先生遺聞軼事數則》的作者劉兆吉先生在這同一篇文章中說:“我發現為名人、為長輩、老師寫的傳記或評傳一類的文章,都是樹碑立傳體。只談優點,加以頌揚,失掉了真實性。金無足赤,人無完人,白璧微瑕,世上沒有完美無缺的人。”那么就說劉文典在當時的那種手勢是對魯迅的“輕視”,就說與劉文典在日本留學期間跟著章太炎學《說文》時魯迅成績不好,又如何呢?且不說劉文典在某一點或某一方面“輕視”魯迅也許是事實,而這對魯迅又能有什么損害呢?當然,這在那個人妖顛倒的年代是不能說的,可在今天,在這件事上,我想沒有必要還要去避諱了吧。
對歷史人物對歷史事件,我們多年來的態度不是實事求是,不是有一說一有二說二,添鹽加醋不說,甚至有很多還是顛倒黑白。這還是對那些“次要”的方面,若是“主要”的,更是“后漢只能說前朝”,一句話一個字都不讓你說,不,不讓你出版。這樣做的后果害莫大焉!害得至少為提倡白話做出巨大貢獻的胡適在大陸幾十年沒有得到公正評價不說,不少人還把這罪過遷移至魯迅頭上。真是讓人感到莫名的悲哀。
我同很多人一樣,敬佩劉文典的學識和正義感。但我們一邊不能因為他“輕視”魯迅就說他如何不好,一邊也不能因為他敢于頂撞“蔣委員長”就說他不會“輕視”魯迅,就夸大他的“見識”。
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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